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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確定政體(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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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確定政體(二)

知道沈飛和完顏萍準備離開了以後,崇禎在政務變革也加速了,選舉了國會,各地區各階層選舉出了五百個人,女性成員占四分之一,職能就是立法和彈劾,計劃也是五年改選一次。沈飛對此也產生了興趣,找到崇禎詢問他的思路“你是打算采用一院製,不是兩院製”?

崇禎說“對。歐洲采用兩院製是他們剛剛脫離封建社會,還有大量封建貴族,才用上院安置這些貴族。中國周秦之變以後封建製度成為曆史,宋代科舉擴大之後魏晉開始的門閥也瓦解了,各地區之間的聯係交流遠比美國建立時頻繁,不是從邦聯製到聯邦製,美國國會成立時還沒有開始西進運動呢,中國沒有必要分成兩院”。

沈飛問“那這一院實際上就是參議院的職能了”?

崇禎說“是的。民間的各種結社實際上就有類似眾議院的作用,曆史上複社居然可以運作首輔人選,讓周延儒上台,能量比眾議院大得多了。從其中選一些代表進入國會就行了,不能再擴大他們的能量,否則就和曆史上崇禎末年沒有區彆了。

還有彈劾的問題,我是打算四品以下的官員科道彈劾以後移交都察院調查審理。四品以上官員任免,則需要經過國會最終敲定,避免再出現隨便一個科道言官彈劾就可以扳倒首輔級大佬的事情”。

沈飛說“也就是說以後皇帝的權力會逐漸虛化?那麼如果國會和內閣、參謀部這些重要機構之間發生矛盾怎麼辦?像北洋時的府院之爭,搞得民間都參與進來形成五四運動。後世這樣的事情應該是交給憲法審查吧?那還要建立最高法院了。現在連成文憲法都沒有,你不會打算像王夫之提議的製訂成文憲法吧”?

王夫之是這些年脫穎而出的一批年輕學者最出色的幾個之一,和曆史上一樣提出了虛君立憲主張,“預定奕世之規,置天子於有無之處,以虛靜而統天下,則不恃貴戚舊臣以夾輔”,不過王夫之最大的成就還不是這個,是和宋應星一起聯合創立了完整的進化論,包括生物進化論、社會進化論,乃至文明進化論。

從《莊子》、王充開始就認為生物會有變異,不過多是出於想象。曆史上明朝就有相應的進化論思想,李明珍的《本草綱目》不僅是醫藥學著作,更是一本博物學著作。排列原則是“由賤至貴”,礦物(非生物)、植物、動物,最後是人。動物按蟲、鱗、甲、禽、獸排列,共收物1892種,沈飛以前就見過比較論文,認為李明珍的排列比起兩百年後的林奈還精密。宋應星著作中已經提到了人工培育會使稻種變異優化,對於蠶種的培育選擇更是涉及變異、遺傳、選擇,優勝劣汰選擇出良種,後來被達爾文引用作為進化論的證據。

王夫之論述的進化論則是社會進化論和文明進化論“三代沿上古之封建,國小而君多,聘享征伐一取之田,蓋積數千年之困敝,而暴君橫取,無異於今川、廣之土司,吸齕其部民,使鵠麵鳩形,衣百結而食草木”,直接指出了三代其實是像如今川廣土司殘酷盤剝部民的落後狀態,而不是理想社會,這個觀點現在已經獲得很多人的支持,今後就不會再出現把周秦之變以後稱為“封建社會”,又以勢壓人定論幾十年的超級大烏龍了。

“大昊以前,中國之人若麋聚鳥集,非必日照月臨之下皆然也,必有一方焉如唐、虞、三代之中國。既人力所不通,而方彼之盛,此之衰而不能征之,迨此之盛,則彼衰而弗能述以授人,故亦蔑從知之也”,大昊以前中國的人也像一群禽獸聚集,肯定有一方像三代時中國一樣進入了文明社會,隻是沒有交流不知道,等中國進入了文明社會,交通通訊進步了,對方又衰落了無法記錄傳授,也無從得知。

其他地方的文明有興衰,中國也一樣“中國之文,乍明乍滅,他日者必且陵蔑以之於無文,而人之返乎軒轅以前,蔑不夷矣”,曆史上王夫之的這種判斷吻合中國後來被滿清占領以後的三百年文明時間文明衰落。

王夫之能有這種認識,是現在中國和歐洲交流頻繁了起來,對世界文明史有了一定認識,第二則是“以近小者推之”,從中國的曆史上吳、楚、閩、越、齊、晉、燕、趙、粵、滇、黔各地區,從漢朝開始到隋唐和宋明以來社會文化經濟以及世道人心的起伏變化,由近及遠推測全世界都是這樣。

“故吾所知者,中國之天下,軒轅以前,其猶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猶禽獸乎!禽獸不能備其質,夷狄不能備其文……所謂饑則呴呴,飽則棄餘者,亦直立之獸而已”,這一段則是從曆史進化論、文明進化而轉向了生物進化論,而且比之前那句“大昊以前,中國之人若麋聚鳥集”更加直接,直接點出當時人“亦直立之獸而已”,人也是由禽獸進化來的。

曆史上王夫之沒有機會和宋應星交流,現在這些思想和宋應星互相交流碰撞,加上崇禎的引導,中國又沒有基督教神創萬物的思想統治,就形成了成體係的進化論理論。

崇禎說“製定成文憲法沒有必要,後世英國就一直沒有成文憲法,但是有很多慣例,憲法性文件。這些中國也有很多,六經就是憲法性文件,從董仲舒的《春秋決獄》開始就可以直接作為法律精神援引作為判案依據,也經常引用一些史籍先例作為處理事務的經驗依據,和慣例相似”。

沈飛說“我以前聽過一堂範忠信的講座,後來找了他的《情理法與中國人》看過,裡麵舉過一個例子漢成帝時,丞相薛宣被皇帝近臣博士官彈劾,眼看丟官。薛宣的兒子薛況雇傭刺客刺死了博士官,審理時禦史中丞認為刺客和買凶者都應該判死刑,因為法律規定‘創戮近臣,大不敬’,應該‘棄市’,而廷尉認為‘春秋之義,原心定罪,原況以父見謗發忿怒,無它大惡’,最後的判決說‘當爵減完為城旦’,除爵流放了事,範中信稱這是‘屈法律而全道德’,其實這是憲法性文件的效力高於刑法”。

崇禎說“不錯。還有看到吳鉤一篇文章,關於張釋之處理犯陛案時說錯一句話,說在現場‘上使誅之則已’,進入了法律程序以後‘今法如是’,就隻能按法律規定處以罰金。在張釋之的堅持下沒有殺那個人。不過因為張釋之說的那句‘上使誅之則已’,被後世圍攻,唐代的杜佑、宋代的洪邁、明代的丘濬、陸九淵都從各種角度批判那句話。其中陸九淵的要求最高,引用《尚書》‘乃有大罪,非終,乃為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即使宋代的法律規定‘犯陛者殺’也不能殺,張釋之也應該提請修訂法律,而不是隻是按照法律執行,吳鉤的解釋隻是法理必須符合天道人情,就是自然法”。

吳鉤的這篇文章沈飛也看到過,知道這件事,漢文帝時出行,經過渭橋時,一個人突然跑出來,驚了拉車的馬,險些傷了漢文帝。針對這件的處理爭議才引出的後世的爭論,也明白崇禎的意思。

接過話頭說“不是自然法。《尚書》是六經之一,也是憲法性文件,《尚書》的法律精神,偶犯、過失、非故意犯罪,能坦白罪行不適用死刑。效力高於刑法,張釋之作為廷尉,最高司法官員,不能僅僅‘今法如是’,隻會執行法律,還應該承擔憲法審查的職能,廢掉違憲的刑法規定”。

崇禎和沈飛達成了共識,之後的三個月裡,各地選出了五百人的國會。徐光啟、王徵、陳仁錫、熊明遇、李之藻、薄玨、孫傳庭、方維儀、方以智九個人被選了出來組成了“最高法院”,這些人或者是退休的閣輔、或者兼通文理,或者文武雙全,大部分都上了年紀,憑借“生生續命丹”活到了現在,隻有方以智才三十出頭,加入方維儀這一個女性也是崇禎進一步增加女性地位有意為之。

崇禎安排讓太子對他們行大禮確立地位,找了一件比較大的爭議事情,移交了這個九人組作有最終效力的裁決,並且宣布以後形成慣例。當然啟動這個“違憲審查”有嚴格的程序,國會或總參謀部三分之二以上聯名可以提請、內閣三分之一聯名可以提請、三司會審不一致可以提請、平民個人權利受侵害,其他機構無法救濟時可以提請(類似之前“告禦狀”)等等。

因為大部分“大法官”都上了年紀,又是被動提請後才能裁判案件,這些人平時也可以乾其他的工作,幸好這些人絕大部分做的都是技術性和學術性的工作,薄玨現在也後繼有人,有了諸升、孫雲球這些學生繼續製作各種光學和化學儀器。王錫闡已經開始天文學的培養,可惜黃履莊還沒有出生,相信崇禎會留意的。

這時沈飛可以離開這個世界了,不過崇禎說了一件事情阿九要結婚了。打算以這次婚事做一個表率,破除明朝公主出嫁的一些奇葩規定,順便改變一樣民間婚姻的一些習氣,打開包辦婚姻的一個小口子。選定的駙馬是鄭成功,兩個人各自是沈飛和完顏萍的親傳弟子,希望沈飛和完顏萍參加了婚禮以後再走。

本來明朝為了防止外戚專權,規定附馬隻能選平民百姓或者下層官吏,而且親屬不能為官,已經為官的也必須提前退休,導致很多家族不願意娶公主。而且事情操作被太監把持,鬨出永淳公主被醜八怪騙婚、永寧公主守活寡的奇事,這次就是打破這些陋習的開始。

彆說是外戚,按崇禎設計的政體,以後就連皇帝都要逐漸虛化,不再掌握實權,畢竟無法保證每一個皇帝都有穿越者的實力。婚事流程也儘量簡化,隻需要三個月,沈飛也就答應了。在這段時間裡,沈飛又留下了一些東西,把《神雕》世界裡少林寺的鐵羅漢送給了王徵等愛好機械的人。另外把他自己修煉的道家心法內功寫了出來交給了崇禎,比起他交給其他人的高了幾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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