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完警,李明宇就站在廣告店門前,馬路旁邊坐等警車到來。
一個小時過去了,李明宇還是站在馬路邊,一根接一根地抽煙。
啪嗒一聲響,許平良點上一根煙,臉上的不屑更濃。
“豐田,看住他。”李順站起來下樓梯,讓李明宇上樓,走進對麵小賣部。
打電話給宋強,電話接通過,李順講述遇到的麻煩事。
宋強聽完前因後果,發出一聲冷笑:
“你不要動手打人,最起碼不能先動手,呆在店裡等消息。”
宋強說完掛斷電話,打給市刑事支隊,請支隊幫忙解決問題。
刑事支隊打電話通知大梁社區派出所,又過了一個小時,一輛警用麵包車來到。
從車裡下來兩位警員,體態偏胖的叫許明,另一個瘦子是他的助手。
李順帶著他們上樓。接下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了解完前因後果,許明有些驚愕。乾兩天霓虹燈,工錢竟然要一千,汴京的平均工資還不到二百元。
“現在我給你們調解。許老板,你願不願意給李老板五百元的工錢?”
許平良假裝肉疼,從兜裡掏出五百塊錢:
“五百塊錢也多,不過我給許警官麵子。”
許明微笑著點頭,扭頭看向李順:
“許老板已經表達誠意,李老板接受嗎?”
李順果斷搖頭,工價是提前說好的,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我不接受,約定工價是十元每米,我做了一百米,他就該給我一千元。”李順說道。
“許老板,是不是提前定的工價?”許明問。
“是!但他們的飯錢是我出的,他們竟然吃天鵝肉,兩頓飯花我五百多。”
聽到天鵝肉三個字,所有人都懵了,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是吧?
李順皺起眉頭,很快又露出冷笑:
“我們在對麵飯館吃飯,吃的是豬頭肉和鵝肉,沒有吃天鵝肉。
我和許平良約定,吃住他全包,就算我們真吃天鵝肉,也不影響工錢。”
“你胡扯!”許平良豁然起身,指引李順大喊:
“那麼高的工價,我不能再包吃包住,許警官你評評理。”
許明皺眉,這事越來越麻煩,天鵝肉都跑出來了,再搞下去會不會蹦出來虎骨酒?
處理這種糾紛太麻煩,許明決定速戰速決:
“李老板,飯是你們吃的,飯錢你們出。我再問一遍,願不願意接受五百元工錢?”
“我不接受,按照約定是許平良出夥食費。”李順果斷拒絕。
“那好,既然調解不成,你們走司法途徑。”許明收拾文件站起來,說道:
“這是經濟糾紛,應該由法院調解,你們去找法院解決,解決不成就請律師打官司。”
許明拍拍屁股走人,該做的他都做了,經濟糾紛也確實歸法院處理。
許平良滿臉得意,晃晃手裡的五百塊錢:
“我勸你識相,鬨到法院你也不可能拿走一千,不信你就去試試。”
“嗬嗬!”李順掏出電話本,找到縣法院法官董憲的電話號碼,起身下樓準備打電話。
李豐田突然攔住李順,趴在李順耳邊小聲說:
“順哥彆找法院,交給我解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