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和她不是外人。李順,你才是外人,憑什麼插手我的家事。”
許盼繃不住了,氣衝衝跑到李方身前:
“我們早就離婚了!十八歲時我嫁到你家,伺候你吃,伺候好穿,家裡地裡都是我一個人乾,你還罵我,打我!”
說到這裡許盼落淚,一口痰吐在李方臉上:
“你仗著手裡有鐵飯碗,千方百計跟我離婚。先跟開發廊的女人好,又跟老女人上床,你們倆一起打我罵我,你還是人嗎?”
“我知道錯了,再給我一次機會!”
“晚了!從我跳河那一刻起,你我恩斷義絕。我做生意日子好過了,你就過來跟我複婚,趁早死了這條心吧!”
“許盼你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好過,就是死我也要死在你店裡。”
李方突然奮力向店裡爬,骨折的左腿翹起來,用剩下的胳膊腿爬行,像個蠍子。
“娘那個腿兒!”李明宇氣壞了,彎腰伸手去抓李方的頭發。
李順急忙攔住李明宇,殘疾人自帶政治正確,不能以暴製暴。
他要是不斷腿,李順根本不會說這麼多廢話,打他一頓就能解決,不行就打兩頓。
李方一直爬進店裡,翻身靠在櫃台上,一臉獰笑:
“你們不讓我活,我也不讓你們好過。我把話撂在這兒,死我也死在這裡,我看看你怎麼做生意!”
這是光明正大的耍無賴,李明宇氣得抓耳撓腮,他還真不敢動這個瘸子。
隻要你敢動他,他百分之百訛你,讓你花錢給他治病。
“順哥,怎麼辦?”李明宇咬牙切齒。
李順走到店裡,拿起櫃台電話撥打110,希望報警有效。
二十分鐘後拐彎鎮派出所來到,兩名警員詢問當事人,兩名警員詢問吃瓜群眾。
四個人一討論,明白了來龍去脈,也都在心裡鄙視李方。
許盼拿出離婚證,中年警員胡平核對離婚證上呢照片,相信了許盼的話。
拿著證件走到李方跟前,露出職業笑容:
“你和許同誌已經離婚,不管法律還是道德,她都沒有供養你的義務。李方同誌,走吧。”
“我不走,我沒錢吃飯,沒地方睡覺。她要是不管我,我活不下去。”
“同誌,做人要講道理。跟我說你家在哪,我把你送到家,讓你爹娘照顧你。”
“我不回家,我爹我娘早死了,就有個孩子在汴京上學。”
“哦,那你有親戚吧,我讓親戚過來接你。”
“不讓他們接,我就賴在這裡了。”
兩人一替一句說,李順目睹胡警官從滿麵笑容到咬牙切齒。
“我從警二十年,就沒見過你這樣不講理的人,你到底走不走?”
“不走,她許盼不養我,我就不走。”
“人家憑啥養你?再不走我拘留你!”
“拘留我啊,死我也不走。”
李方破罐子破摔,四位警官氣得沒脾氣,他們也不敢對骨折的人使用武力。
又僵持了半個鐘頭,胡平一臉歉意對李順說:
“你們再勸倆小時,勸不住再給派出所打電話,到時候我們再過來。”
“中,辛苦你們了。”李順說道。
胡平歎了口氣,搖搖頭帶隊離開。
李明宇更急:
“這孫子王八吃秤砣鐵了心,怎麼辦啊順哥,不能讓他賴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