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3,從木匠開始!
盧建軍的辦公室在四樓,韓瑩不方便上樓,李順讓妹妹李小霞送她回家。
來到四樓見盧建軍,盧建軍給李順倒熱杯水:
“罷工的事處理好沒有?”
“好了,工錢你打算怎麼發放?”李順反問。
盧建軍打開抽屜,拿一份文件給李順。
文件上寫著,教育局將派專人下鄉,配合廣告店、工人共同測量牆體廣告的尺寸。
做好台賬,再跟廣告店對賬,最後統一發放工錢。
李順覺得沒問題,盧建軍又遞過來一本刑法:
“我用筆標注的那條,你仔細看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誹謗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盧建軍想讓李順報警,讓警方立案調查這起誹謗案。
應該是楊光五金店的老板楊光,泄露李順賒賬買油漆的消息。
犯罪嫌疑人惡意散播謠言,導致三十個工人罷工,跑到教育局討要說法。
從重重的圓珠筆痕可以看出,盧建軍憋著一肚子火。
三十個美術老師過來搞事,是打他的臉。
工期被延誤一天,是惡意破壞教企互助。
李順放下刑法,搖搖頭說道:
“恐怕很難,警方很難立案。”
誣告和誹謗的犯罪成本有點低,譬如那個女生不會用清白汙蔑彆人。
“你試一試,難道你想讓誹謗你的人逍遙法外?”盧建軍說道。
李順當然不想放過他,不過不太想走法律途徑,收拾一個人有很多辦法。
盧建軍好像明白李順的心思,拍拍李順的肩膀:
“不試試怎麼知道有沒有用?法律途徑最穩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搞小動作。”
“好吧,電話讓我用用。”李順摁響免提,給宋強打電話。
電話接通,李順一五一十說完罷工的經過:
“強叔,我在楊光五金店賒賬買油漆,不知為何消息泄露。有人借此造謠我沒錢支付工人工資,三十名工人來找建軍叔討說法。”
電話那頭陷入沉默,宋強在思考,李順耐心等待。
宋強也從楚天明那裡得到了罷工的消息,局裡兩位大領導都發了火。
110宣傳工程是大事,竟然因為罷工耽誤工期,這是不可饒恕的錯誤。
大概兩分鐘,宋強歎口氣:
“你來局裡,咱們先去找楊光了解情況。”
“好的,我馬上過去。”李順掛斷電話,起身向盧建軍告辭:
“我去刑事隊找強叔,你先忙吧叔。”
“這件事有可能被立案,我等你的好消息。”盧建軍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李順走出辦公樓,發現三輪車不在院子裡,小霞已經送韓瑩回家。
大步流星來到車棚,啟動摩托帶上頭盔,開車趕往刑事隊。
侮辱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隻有當事人提出相關訴訟,法院才會受理。
這意味著李順要自費請律師,自己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如果法院認為證據不足,裁定駁回之後,李順就不能重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