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做什麼花費數年,乃至於耗時十數年都顯得極其正常的時代。
軍隊擴編的方案有了,礙於利益必然重新分配的關係,顯然是需要一個恰當的時機才能正式進行。
至於製定軍律?要是樓令三兩個月就拿出最終方案,包括晉君獳在內的所有人該是被驚嚇到了。
春秋時代到底有沒有軍法?那自然是有的。
隻是,之前已經提到過,每一名擔負監督軍律以及進行處罰的人,他們都有極其強烈的個人風格,不是按照既有的軍律去統一執行。
在那些人的執法風格中,大多會顯得極其殘酷。
那種殘酷不是在其它方麵,幾乎是動輒斬手剁腳,要麼就是挖鼻子、割耳朵之類,奔著殘害他人身軀而去。
所以了,在任何一個諸侯國看到缺手缺腳,或是沒有鼻子、耳朵,等等身軀出現殘缺的人,他們不一定是上了戰場導致出現殘缺,也有可能是受到了處罰。
肉刑這種玩意,周王朝有太多的花樣。
在周王朝還有一些專門用來羞辱人的刑罰,比如不讓穿衣服,或是剃頭、刮掉胡須、臉上黥字,等等。
樓令負責製定的是軍法,並不是國法。
由於時代因素的關係,樓令無比清楚不可能有那麼多的“斬”,甚至要充分照顧到“刑不上大夫”這個鐵律。
那麼,涉及到“斬”的處罰隻能限製在“大夫”以下的“士”和“徒”,針對“大夫”以上以罰金或其它帶有羞辱性質的軍律為主。
與此同時,排除掉秦國這個另類的國家,包括楚國在內的更多諸侯國,他們在交戰時期不會惡意去殺戮非戰鬥人員,搶劫也會搶得很文明,不能說沒有發生奸淫,隻能說發生的次數極少。
所以,樓令在製定軍律的時候,不用刻意加入的事項極多。
有了那些限製,擺明了就是讓樓令無法照搬某個王朝的軍律,最多就是進行借鑒而已。
樓令正在闡述一些已經確認下來的軍律,其中包括“超乘者斬”這一條。
之前有“超乘必罰”的默認規則,隻是怎麼處罰屬於能夠由人去酌情考慮。
“臣屢次奮戰於第一線,發現超乘的現象比較普遍,使得攻勢總是無法順利進行,認為必須對超乘的人進行最為嚴厲的處罰,來保證進攻或是撤退的有序進行。”
“另外,臣以為一些處罰過重,應當給予進行更改,如不必動輒斬首剁腳。”
隨後,樓令開始對一個國家殘廢的人太多,國家會增加多少負擔,又是減少了多少勞動力,等等方麵來進行闡述。
“已經超過軍律的範圍了啊?”智罃一直在聽,第一次發現樓令竟然能夠那麼有魅力。
其餘人也在認真聽,多數人時不時頷首,再時不時表現出滿意或感到困惑。
“沒想到吧?”晉君獳對屈膝跪坐在主位邊上的欒書輕聲說道“原來咱們得天下第二對治國也有自己的理解。”
如果是智首、旬庚、士燮等等卿大夫來講述那些,會讓欒書感到極度的忌憚。
講那些的人是樓令?
說到底,樓令不可能威脅到欒書屁股下的寶座。
所以,欒書非但沒有覺得受到威脅,相反結合近期一係列合作下來,心裡想道“那麼能打,可以製定軍律,還懂得治國的樣子?這不是我執政生涯的最佳幫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