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_八零漂亮假千金,嫁個硬漢養崽崽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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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1 / 2)

八零漂亮假千金,嫁個硬漢養崽崽!

“……”林可可假裝溫柔的臉瞬間裂開。

王秀君和林誌鋒聽不懂林雲初說的話,林可可卻是聽明白了。

這死女人在罵她白蓮花。

“我同意回鄉下去。”在林可可準備發揮的時候,林雲初再次開口。

這一開口,讓林可可驚了。

上輩子林雲初死活都不下鄉,這輩子卻鬆口了。

王秀君先是驚了,而後露出滿意的微笑。

看來,多罵罵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讓林雲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過河拆橋,就是她這樣的!

以前她覺得林可可養不活的時候,她將她視為珍寶。

現在林可可長大了,她覺得還是自己女兒親,覺得通過自己已經完全確定了和司家的聯姻,立馬對她這個棋子棄如敝履。

書中,王秀君一直想將林雲初趕回鄉下,林雲初卻怎麼都不回,一定要搶男主,最後落了個流落街頭、被人蹂躪至死的結局。

現在,林雲初換成了她,這狗屁劇情她堅決不走。

她肯定要離開這裡。

遠離男女主角,遠離這對奇葩的養父母,遠離所有的不幸。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我還得在這呆一周,參加燕子的婚禮。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塊錢,你怎麼不去搶?”王秀君聲音尖銳地問。

這個年代的工資三四十塊一個月,林雲初張口就要,不是六十塊,不是三百塊,是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臉色沉黑沉黑,開始聲音尖銳地數落林雲初,“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著原本我女兒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僅想害死可可,還想訛我的錢!一千三百六十塊,你開得了口!”

林雲初自然知道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屬於巨額性款項。

但這本來就是原主的錢。

“我把你養這麼大,這些年讓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後還變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養條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氣。

林雲初翻了一個白眼給她。

她是真想養她嗎?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覺得根本養不大,偏偏自己生產傷了身體,生不了二胎,便趁著自己在醫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換掉,後來看到林可可被她親生父母養得很好、又不要臉地把林可可要回來。

林可可回來後,她一直擔心司家隻要她做兒媳婦,不要林可可,開始對她態度冷漠,千方百計地想趕她走。

“當初,我參加工作的錢,一早就說好,不是你的,是你給我存著的。還有我救人的錢,你也說,給我存著的。”林雲初不急著和她爭辯,不緊不慢地道。

原主剛參加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三十塊,一年三百六十塊。

司家給了她一千塊,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心梗,眉頭皺得凶神惡煞。

林雲初小眉頭微微一皺,道,“您不給也沒關係,我直接去問司家要吧。當初他們承諾誰救人,就給一千塊感謝費。這感謝費,我拿不到,隻能重新再找他們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現在是沒緣分了。”

王秀君感覺喉嚨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說了,我這種白眼狼丟人現眼,齷齪不要臉。不要臉的人會怕啥?再說,我光腳還怕穿鞋的?”

林雲初反問,一副爛罐子爛摔的模樣。

“……媽。”

王秀君還沒說話,林可可急了。

林雲初若真將這事鬨到司家去,那丟臉的就是他們林家,司家會覺得他們林家人品不好,貪了林雲初的錢。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雲初,因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這一去鬨,婚事黃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臉青紅輪回變化,最後忍住了自己的脾氣,咬牙切齒的道,“錢我給你!這些天在家裡給我安靜的呆著!”

話落音後,王秀君走進自己房間,打開保險箱,好似割肉一樣,從箱子裡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塊。

幾乎是用扔掃把一樣的動作把這些錢扔給林雲初的。

林雲初不在意她的態度。

和態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沒什麼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腸歹毒。

林誌峰看著是個老好人,實際……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臉。

她現在風評被害,環境形勢惡劣。

想要和他們對抗,她得苟著,而後徐徐圖之。

苟著之前,有一件事無論怎麼搞都沒錯。

那就是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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