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貸,讓我說你什麼好,東番島還沒有完全納入治下,你怎麼又把眼睛盯向呂宋?
我已經收到福建方麵一些奏疏,說南海水師長期駐守東番島,已經和島上百姓,好像是叫什麼高山族的部族發生過一些衝突,他們要求調回水師。
這時候你還要把觸手伸向呂宋,要是消息傳開,你就不怕被百官彈劾?”
張居正不客氣的話語,讓魏廣德心中略有不快,但他也知道,若不是來自後世,自然不知道此時地球上正在發生的事兒。
大航海時代的末期,該發現的地理大發現已經差不多了,就剩下瘋狂殖民掠奪財富。
這個時候若是大明不上船,那就永遠沒有上船的機會。
但是,張居正的擔憂,貌似也沒錯。
“叔大兄,你應該都看過劉守有那邊收集到的,來自南洋的消息,現在夷人從西麵和東麵過來,而在他們所經之處,都會搶占大大小小的地盤建立所謂的統治。
這說明什麼?
我看,此事沒那麼簡單。
現在,夷人已經先後在馬六甲、馬尼拉建立了城池,這就意味著會有更多夷人飄洋過海來此。
狼子野心,從他們強占馬六甲、馬尼拉的時候就已經顯現出來了。
我大明也就是仗著有強大的軍力,夷人才不敢放肆。
但是周邊藩屬,已經成為他們眼中的肥肉。
我可以這麼說,周邊藩屬那些土地,若大明不插手進去,單靠番邦根本就保不住。”
魏廣德開口提醒道,“可若是我大明介入其中,自然會讓夷人投鼠忌器,因為如果他們再膽敢對我大明周圍藩屬出手,那裡可都住著我大明的軍隊。
你不能指望單靠朝廷的一紙文書,就讓夷人退避三舍。
已經得到的好處,若不是經過戰爭,人家根本就不會吐出來。
說到安南,難道叔大兄就沒有觸動,若不是安南人反抗激烈,我大明會從那裡撤兵嗎?
這個道理,用到夷人身上也是一樣的。
在我想來,為了保證我大明周邊藩屬國安全,大明水師應該在藩屬國尋找一處良港建立營寨,駐紮一支兵馬。
至於兵馬的供給,就讓藩屬國承擔,而我大明則保障他們的安全。”
說到這裡,魏廣德不由得起身,在屋裡來回走了兩圈,擬好措辭才繼續說道“當初緬甸東籲王朝攻略周邊,比如暹羅的時候,我大明若是在暹羅擁有一處水寨,駐紮我大明將士,那莽應龍敢對暹羅發動攻擊嗎?
同理,在周邊藩屬國尋覓一處良港駐紮軍隊,其實更可以保障他們的安全,由此也才會更加擁護我們大明為宗主國。
看看南洋,還有西南疆域那些宣慰司,若不是在他們遭遇侵略時,朝廷沒有強有力的乾預,他們又怎麼會像現在這樣,和我大明離心離德,甚至都已經不把我宗主國放在眼中。”
其實,魏廣德在心裡已經有了想法,在南洋諸國因為都是公認大明為宗主國,那麼為他們安全保護,似乎也是大明的職責之一。
完全可以效仿後世漂亮國的經驗,在敏感地區建立軍事基地。
這樣,外域國家想要侵略這裡,首先就得考慮遭遇大明的反擊。
大明可以不把南洋諸國變成殖民地,但強有力的影響必須確保,大明皇帝的旨意也必須能在這裡傳播和執行。
“可是呂宋”
張居正張嘴就說道,卻被魏廣德開口打斷道“呂宋不同。
呂宋過去以為是一個番邦,但從錦衣衛刺探回來的情報看,那裡似乎和東番島一樣,當地百姓都是以部族形式聚居,如同散沙一般。
既如此,我大明若不插手這裡,那呂宋必將全部落入夷人之手。
距離我大明如此之近的地方出現有強烈侵略本質的一人,這是很可怕的。
掌控呂宋部分土地,也能夠就近牽製夷人,至少我們能隨時掌控他們的動向。
若是有機會,將呂宋全盤納入手中,也未必不能做到。
我們可以讓夷人來我大明通商,但若是要把軍事力量布置在我大明左近,就絕對不答應。
有一個北方蒙古的威脅就已經足夠了,大明不能再在南洋還存在絕大的隱患。”
“就是說,藩屬國那裡的駐軍,要求藩屬國糧餉,我大明軍事保護?”
張居正不是不明事理的人,隻不過這樣的建議以前沒人做過,通過建立軍事基地的方式,保護藩屬國不至於讓他們淪為夷人的殖民地。
夷人搶占殖民地,一般是先來後到,後來者隻能在附近,隔出一段距離再搶占地盤。
當開發的疆域遭遇後,雙方要麼是和談,按照經緯線劃分邊界,要麼就是通過戰爭進行劃分。
但是不管怎麼樣,在他們進行殖民地擴張的時候,首要考慮的就是對手的強大與否。
東亞地區,貌似也隻有大明有能力壓製夷人。
通過幾次海戰,魏廣德相信夷人應該已經領教過大明的實力,知道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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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是在明軍使用劣勢裝備的情況下取得的勝利,足夠震懾他們了。
而現在,南海水師在俞大猷的帶領下,正在快速追趕夷人艦隊的實力,到時候再交手,大明或許也不需要付出更加慘重的代價獲得海戰的勝利。
明代是東西方軍事技術開始拉開差距的重要時期,同時也是西學比較興盛的時代。
嘉靖朝以降,倭寇、海盜、歐洲勢力持續侵擾,為應對海防需要,明朝水師經曆了兩次技術和戰術的變革。
第一次是嘉靖萬曆朝,以引入佛郎機為中心;第二次是天啟崇禎朝,以引入紅夷大炮為中心,兩次變革也都帶來了相應的戰術調整。
不過因為魏廣德的介入,所以第二次變革來的更早,也進行的更加順利。
第二次變革前,中國水師在海戰戰術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燒船,以船衝犁最重要,海戰以衝沉賊船為首功,而斬級擒俘則次之,而以炮傷人,以炮毀船的情況,並不多見。
17世紀初,荷蘭人東來,其船銃數量與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
幾場衝突使得明朝認識了其性能特點,並且專以“紅夷”大炮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