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大口徑,增加裝藥量。”
這個念頭瞬間就出現在他腦海中,因為在魏廣德的印象裡,西方這個時期除了大量裝備輕型的火繩槍,還有一種需要支架的火槍,一般被稱為重型火槍。
這種火槍使用更大口徑的彈丸,更多的裝藥量產生更大的破壞力。
之所以會有兩種火槍同時列裝部隊的情況,其實也是和這個冷熱兵器交彙的時代有關係。
不僅是在大明,西方此時士兵也沒有放棄沉重的鎧甲增加對自身的保護力度,所以普通火槍其實難以打死打傷有重甲的敵人。
所以,這種增大威力的重型火槍就誕生了,也可以理解為這就是後世反器材狙擊步槍的鼻祖。
在後世,一說起明朝的火銃,一般都稱為鳥銃,視為一種武器。
但實際上,後世人們議論的明朝鳥銃,更多的是指趙士禎改進研發的魯密銃,一種在當時非常先進的歐洲火器。
而現在明軍大量生產裝備的鳥銃,其實是以葡萄牙人攜帶的輕型單兵火槍為主研發而來。
雖然有些文獻資料提到明朝鳥銃的研發,更多還是受到日本鐵炮的影響,但實際上明朝和葡萄牙人接觸更早,而且通過海戰更能獲得葡萄牙人的武器。
而同時期的日本雖然已經有鐵炮,但還屬於初期,不管是生產質量還是產量都極低,不可能是落魄武士能夠得到的武器。
所以,按照邏輯推斷,明朝的鳥銃應該是以葡萄牙人的火槍為基礎,後期或許受到過繳獲倭寇鐵炮的思路進行過一些改進。
但不管怎麼說,此時大明大量裝備的鳥銃,其實都是口徑偏小,裝藥量少的小型火槍。
歐洲早期也用輕銃,騎士麵對火槍威脅而強化盔甲,火槍手還需要狙擊威脅較大的野戰炮,歐洲各國經濟也不足以長期供養雇傭兵的炮兵,乾脆用加大火槍替代,故而火槍才變得越來越重,威力越來越大。
明朝最初獲得的西洋火槍應該是一種小口徑鳥銃,管長藥少,意味著後坐力小而精準,也有人考證此銃也可能是西方騎兵用的。
由於西洋銃適合在南方對付無甲目標,輕且準,所用彈藥較輕少,可發射更多次,適合南方複雜的山地,南兵用得較多。
而大明北方的鳥銃則增加了槍管長度,增加了火藥用量,目的自然是為了增加有效射程,用來對付北方蒙古騎兵。
這就是大明此時南北鳥銃最大的區彆,但是因為彈丸口徑差不多,所以威力近似。
這時候的大明鳥銃,針對的是草原上缺少鐵甲,以皮甲為主的蒙古騎兵,鳥銃的威力是足夠的。
也是因此,大明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意識到增加鳥銃口徑,增大彈丸重量來提高殺傷力的思想。
實際上,中國古代科技水平雖然很高,但許多都是實用主義,靠農工巧匠的技術解決問題。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並沒有像西方那樣刨根問底找出原因。
這種情況持續到了明末的時候,明朝的軍工衙門才因為遼東女真的三層甲,開始尋找增大破甲威力的辦法。
於是在趙士禎、畢懋康和徐光啟等人的推動下,歐洲的重型火槍才逐漸進入大明,成為當時大明北方邊軍的主要火器。
魯密銃其實就是一種威力足夠大,又介於輕型和重型火槍中的一種。
可惜,現在才萬曆三年,土耳其魯密國的使者還沒有到達大明,自然也就沒有成品的魯密銃用來做參考。
沒有參考物,不過也沒關係,魏廣德相信自己隻要提出思路,大明的工匠們應該還是能夠找到辦法,研發出大明自己的重型火槍。
於是,魏廣德兩下就洗好腳,讓人準備了筆墨紙硯,隨即就開始書寫起來。
把保持鳥銃槍管長度的前提下,適當增大槍管口徑,裝填更大的彈丸,增加裝藥量提高殺傷力的想法全部寫下。
因為這時期鐵料的技術水平不算好,所以魏廣德也提到可以適當增加管壁厚度,防止炸膛。
其實,這點就算魏廣德不寫,那幫工匠也是知道的。
但是,魏廣德寫上去,才好接下來後麵的設計思路,那就是給鳥銃前端增加槍夾。
按照這個思路製造出來的鳥銃,破甲威力肯定足夠大,但是槍支重量增加,單兵手持更加費勁,同時後坐力提高也會影響到射擊精度。
槍管處安裝支架,可以完美解決這種新式火槍的穩定性,保證射擊精度。
寫完條子,魏廣德放下筆等墨跡乾,這時候才有些後知後覺,當初習慣了鳥銃就覺得很好,可卻沒想到破甲威力的問題。
那會兒一門心思想著開發長身管的加農炮,也就是紅夷大炮,卻忘記了鳥銃這種最普及的火器發展,實在是不應該。
前身曾經還自詡為半吊子軍迷,居然都沒想到指導下工部開發後續的步槍。
是的,受到此事的影響,魏廣德開始考慮是不是該發揮自己的金手指,指點下明朝武器的發展方向。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
想到這裡,魏廣德在書桌後靜靜坐了一會兒,仔細思考一番後,又拿出一張紙鋪開,提筆就開始書寫起來。
這張紙條是寫給工部的,隻提到兩點,一是研發威力更大的火藥,二就是提出了定裝子彈的思想,要求用油紙包裹定量火藥,並在頂端粘上彈丸。
關於火藥,魏廣德對後世火藥發展知道的不多,但是有印象,那就是火藥的發展潛力其實更大。
相同的火器,使用不同的火藥,射程和威力都不一樣。
甚至,一些燃燒效果更好的火藥,在武器不變的情況下,不得不減少裝藥來保證發射的安全。
至於定裝子彈,魏廣德也是不得不按照未來火器的發展曆程一步步來。
魏廣德當然知道金屬定裝彈的好處,但是誰叫這個時代的技術達不到那樣的工業水平。
就算大明的能工巧匠能夠手工挫出子彈來,可不能實現工業化生產,也根本就沒有實用價值。
所以到了後世,才有許多人說子彈其實才是槍的靈魂,沒有子彈的槍還不如還不如擀麵杖好使。
手持火藥動能武器最早能扯到宋代,《宋史·兵誌十一》壽春府“造突火槍,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
當時用竹子做的槍管,然後那個子窠就是火藥,雖然兵誌上沒有說明這貨的彈到底是個啥,然而從現代明軍使用的彈丸看,無外乎就是小石子一類的東西,估計後期才有人往裡麵放鉛彈。
什麼東西都往裡麵塞,用起來就類似於後世的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