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絕途!
我叫陳歌。
是個殺人犯。
我小時候,父親死得早,家裡窮,上學的時候經常被同學笑話。
我從來不和他們爭辯,誰敢笑話我,我就揍誰。
我的拳頭硬,長的大,同齡人中沒有能打得過我的。
那個年代,小孩子打架家長都不放在心上,都認為不過是小孩子的玩鬨。
但時間長了,我得罪的人越來越多,終於有一次,班上一個和我關係最差的同學找了村子裡三個混子,將我堵在胡同裡,拿刀讓我跪下來給他們磕頭認錯。
那年我十一歲。
那一戰絕對是我人生中打的最痛快的一戰。
一打四,兩個小混混骨折,一個腦震蕩,當大人們找到我的時候我正對著那個同學的腦瓜子猛踹,踹的七竅流血,從那以後,我陳歌一戰成名,十裡八村沒人不知道我。
但那件事兒之後,我媽領著我挨家挨戶的道歉賠禮,最後還花了不少錢。
從那天開始我知道,打壞了人是需要賠錢的。
很快,我十二歲了,到了上中學的年紀。
媽為了讓我收收性子,帶著我去城裡的學校上學,但那時候,我根本就沒心思學習。
老師知道我之前的事兒,總是對我冷嘲熱諷,甚至聯合班上的同學孤立我。
但當時的我根本就不在意這件事兒,我認為讀書寫字沒卵用,還不如跟個大哥混一片天。
在這種思想下,我認識了第一個“大哥”,他叫杜天,在當地也算是小有名氣,手下幾十個小弟,前呼後擁,好不威風,彆看我當時才十多歲,確是他小弟裡最能打的一個。
他還學電影裡讓我當什麼紅花雙棍,我也不懂什麼那是什麼意思,反正聽著很牛逼。
那時候我整天逃課,打架鬥毆,和這幫混子稱兄道弟,現在想想,當時真他媽傻逼。
反正書是一點都沒讀,初中畢業以後,我媽又花了三千塊錢讓我上了當地最差的一所高中,沒辦法,重點高中也不要我啊!
我當時根本不知道,這三千塊錢我媽要攢多久才能攢夠。
一直到那個時候,我的夢想還是未來能在社會上混出一片天地,帶著小弟收保護費、平事兒、逍遙自在的過日子。
但是很快,我的夢想破滅了。
掃黑除惡來了。
我那個大哥直接被丟進監獄判了無期,當時我血都涼了半截,還以為我下半輩子也會在監獄裡度過,幸運的是我當時年紀還小,再加上也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兒,最後被批評教育,關了幾天放出來了。
但經過這件事兒,書是彆想再讀了,學校直接將我開除,我成了貨真價實的無業遊民。
為何不讓我媽擔心,為了混口飯吃,我開始在社會上打零工。
也是從這天開始,我知道在社會上想牛逼,不是靠拳頭,是靠背景,靠票子。
我一沒背景,二沒學曆,三沒經驗,再加上有不良記錄,想找個服務生的工作都沒有,處處碰壁。
但凡想找點體麵的工作,人家第一句話問的就是“啥學曆”。
“我高中學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