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嵐,丁錦甜,這兩個女孩子都跟李東糾纏不斷。
尤其是蔣嵐,苦等李東四年。
甚至連她都動過惻隱之心,想著乾脆坦白身份,成全這對苦命鴛鴦算了。
如果薑海潮真想在這種問題上找李東的麻煩,李東真就無懈可擊麼?
雖然宋辭也相信,李東行的正坐得端。
但是感情問題,需要證據麼?
尤其是對於體製內來說,隻要一點點的捕風捉影,就足夠毀人前程!
再加上張婷如此煞有其事,難不成薑海潮的手裡,真的有什麼把柄不成?
想到這裡,宋辭轉頭。
丁錦甜還好,但是蔣嵐眼底刻意隱藏的愛意,又哪裡瞞得過她?
其實宋辭也能理解。
哪怕不爭不搶,可畢竟放在心裡藏了四年,又哪裡是說放就能放下?
就在宋辭快要抓住什麼的時候,楊權走了回來,將宋辭心思打斷,“宋師妹,跟你借個人。”
來到一旁,李東狐疑的問,“楊師兄,怎麼了?”
楊權苦笑,“市局的人來了,就在外麵。”
李東不由皺眉,“市局的人?”
楊權點頭,“嗯,剛剛唐書記不是叫人把你的配槍下了麼?”
“市局的一個領導親自過來了,專程把配槍給你送了回來。”
“人就在外麵,你看要不要出去?”
李東聽見這話,不由冷笑。
剛才為了給薑誌陽撐腰,唐書記下了他的配槍。
現如今,踢到了滿江書記的鐵板,肯定要想辦法找補回來。
隻不過,唐書記畢竟是市局的主要領導,麵子還是要的。
就算做錯了事,也肯定不能親口承認。
否則的話,朝令夕改,那像什麼樣子。
以後又怎麼服眾?
所以,唐書記就專門指派了其他領導過來賠笑臉,親自把槍還回來。
可李東卻不想就這麼把槍接過來。
剛才沒有任何理由,當眾就把他的配槍給下了。
那可是省廳特批的警槍,就算是天州市局,也不能說下就下吧?
再說了,這也就是宋辭有所準備,天州市局才願意出麵認錯,主動把配槍歸還。
如果不是身後站著宋辭,如果不是滿江書記在李家的宴會上。
唐書記會低頭麼?
對於配槍警員來說,槍就是第二條命!
宋辭把配槍交給他的時候,李東就發過誓,槍不離身,人在槍在!
剛剛當著宋辭的麵,槍被唐書記下了。
對李東來說,就等於丟掉了半條命!
要他李東命的時候,半點不給麵子,半點不講情分。
現如今,發現這把配槍是個燙手的山芋。
又想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再把槍還回來?
哪有這麼簡單的事!
按照李東的脾氣,現在肯定不會見市局的人。
先拖著,等到省廳問下來再說。
他倒要看看,到時候市局怎麼自圓其說!
當然了,李東如此堅持,倒不是為了故意難為誰。
最起碼,這件事得有一個官麵上的說法。
總不能說扣就扣,說還就還。
如此一來,把警隊的規章製度和警務條例當成了什麼,整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