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用最快的速度處理完了工作,推掉晚上的應酬,直接開車回家。
誰知在家裡卻沒有見到時羨。
想打電話,又覺得應該給她一些空間,就這樣生生等到了現在。
三個多小時。
就等來了這麼個結果。
等了半天,時羨沒說話。
賀嚴直起身子,用舌尖抵了抵牙側,“既然你這麼想離,那就離吧。”
說罷,他直接轉身上樓。
瞧著他的背影,時羨像是被抽乾了力氣一般。
所有的堅強決絕都在那一刻分崩瓦解。
手裡捏著她心心念念的戶口簿,鼻子卻莫名有點酸。
翌日清晨。
陳嫂把早餐準備的很豐盛。
比以往都豐盛。
中西結合,擺了滿滿一桌。
昨晚發生的事情,她都看見了,也聽見了。
時羨想著,這頓飯,大概是以散夥飯的標準做的吧。
這次賀嚴沒再找理由,從外麵晨跑回來,二人無言吃了一頓早餐。
早上九點。
他們準時到了民政局。
時羨隻去過結婚登記處,那裡喜氣洋洋的,每個人臉上都掛著幸福的笑。
可離婚這邊不一樣。
要離婚的夫妻,大多是才吵過架,或因為什麼事情過不下去了。
橫眉冷對的有,冷戰不言的也有,還有更嚴重的,直接當場吵了起來,扯頭發扇耳光,直到工作人員過來勸架才勉強拉住。
反倒是像時羨和賀嚴這種和平共處的,整個登記處也找不到幾個。
沒多久。
大廳裡提示讓他們去窗口辦理。
工作人員讓他們填寫離婚申請登記書。
賀嚴捏著筆,沒動。
轉頭看向時羨。
她簽字簽的飛快。
被幾縷碎發遮擋的側臉上,看不清表情。
直到她把字寫完了,交給工作人員時,賀嚴才回過頭,賭氣似地在簽字處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走完一切流程,時羨手裡便多了一份《離婚登記受理回執單》。
工作人員十分官方的說:“離婚登記之後有一個月的冷靜期,申請之日起30日內,男女雙方任何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均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明白嗎?”
這就意味著,30天之後,他們還要再來一次,才能真的拿到離婚證。
時羨不知道還有這一說法,追問了句:“能加速辦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