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發當晚,因為店鋪沒有攝像頭,甚至老k等人連人都認不全,案子到了警署,自然沒有被受理。
於是氣不過,而且還不上錢的老k,就想著找黑社會去解決問題。
結果他喊的黑社會太低級,不敢對十二少出手,他們就被對方揍了一頓,這一次又有人報警,事情就到了灣仔警署。
黃署長看在李修賢的麵子上,就把雙方人馬都給放了。
放了之後,那個十二少還是不肯罷手,覺得自己在警局丟了麵子,而且還覺得是李修賢這個警察在搗鬼,於是派人一把火燒了他的房子,聽說張家輝和那個女歌手還受傷了。
到了這裡,李修賢自然忍不住了,於是跑過去狠狠地揍了十二少一頓,並且警告對方不要再多事了。
可是他明顯低估了一件事情,這個十二少並不是他之前辦案遇到的悍匪,也不是街頭混日子的小流氓。
如果是悍匪,那不用說,直接開槍擊斃,或者把起來丟赤柱就行,小混混的話更好辦,嚇唬一頓就可以了。
這個十二少,就是一個有錢有閒,無所事事的富二代,他就是單純地想找樂子。
所以在被李修賢揍了一頓後,他直接花錢買凶,準備搞死對方。
按理來說,這件事不難,對方所作所為,已經足夠警方動手抓人了。
但是問題來了,警察能夠查到這些事情,靠的不是證據,而是事實和推理,現在事實和推理之間,被一摞摞的鈔票隔開了。
除了張家輝等人送上門去的那一場鬥毆,後麵不管是燒李修賢的房子,還是想搞死他,這兩件事情十二少根本連麵都沒有露。
都是安排了一個手下頭頭,頭頭再轉給小弟的。
頭頭雖然被抓了回來,可十二少舍得花錢,有知名的律師幫對方擔保,他們一時間還真拿十二少沒有辦法。
港島的法律很操蛋,沒有確鑿證據,或者即使是有證據,對方隻要出得起錢,就能被保釋。
黃署長聽到此事涉及到一個億萬富翁,臉上也有點難看,港島可是資本為王的,不過現在警員受傷,他當然要做事。
“張警官,我把這件事情安排給你,有沒有問題?”
“沒問題,長官。”
署長有命令,他自然得答應下來,而且對於怎麼搞這個家夥,他心中也有譜了,從幾份筆錄來看,那個十二少身上有槍,既然如此,其他的不說,一個非法持有槍械罪是少不了的。
於是會議結束後,他回辦公室拿起一張搜查令,帶隊迅速朝對方辦公室跑去。
對方辦公室就在灣仔,倒是不需要擔心跨區辦案。
砰——
眾人來到十二少的辦公室,招呼也不打一聲,走在前麵的夥計就一腳踹開對方的門。
“乾什麼!乾什麼!”
裡麵坐了不少打手,看來十二少是擔心被張家輝等人報複。
“哇,阿sir,好大的陣仗啊,怎麼?又想請我們去喝茶啊,我才剛從你們警署出來呢。”
其中一個一臉老成的混混走上前,絲毫沒有把大家放在眼裡。
“警官,我是陳一鳴律師,如果我的當事人觸犯了任何法律,你可以寄傳票,用不著麻煩你們親自登門拜訪。”
人群裡麵還有律師,這就是有錢人和小混混的區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