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說到這裡,他連忙反駁張品,說女歌手對他也還是有點意思的。
對方的名字叫珍妮,兩人還一起喝過酒。
而李修賢之所以不願意張品去的原因在於,他可是親眼見識過自己阿頭吸引女生的本事的。
為了自己所愛的女人不被張品吸引走,他當然不願意對方去了。
“彆被人騙了就行。”
張品對此倒是沒有太大的意見,李修賢已經三十好幾馬上奔四了,確實因為找個女朋友安定下來了。
隻是對於對方看上一個歌女,他其實並不太看好兩人。
畢竟想也想得到,對方會選擇去清吧做歌女,肯定是想要來快錢的人,而就李修賢這種月光族,又是大齡單身狗,能不能入對方眼都是兩說。
給完了錢,兩人出門,張品手裡捧著自己的保溫杯。
“這次毒販的手段很特殊,選擇的是車貨分離的辦法,然後通過腦來指揮。”
“腦雖然最重要,但是他身上沒有貨,所以即使抓起來,也肯定沒有證據起訴,這次我們主要盯的,就是車和買主。”
“因此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監控好車輛,守住幾個路口,同時在對方交貨的一瞬間製止住。”
“阿b,你帶隊堵住幾個路口,周星星,你帶重案組的夥計負責跟蹤,記住不能跟丟了,如果貨和車丟了,那這次就唯你是問。”
張品瞪了對方一眼,他已經知道了,就是周星星給李修賢出的鬼主意,泡妞竟然找老大借錢。
實在是太丟自己臉了,現在整個灣仔警署誰不知道,張sir憑借著一張靚仔臉,不僅能泡妞,還能吃上軟飯。
而作為自己的手下,李修賢實在是太失敗了,太丟自己臉了,泡妞竟然還要花錢。
因為早就從飛機那邊得到林坤團隊交易的信息,所以雖然說是跟車,但其實也就是堵在幾個路口,看著他們來來回回的打轉。
實話實說,這夥毒販能夠在港島潛伏七八年不被圈外人知曉,甚至在圈內也隻是隻聞其名不見其人,這種交貨手段確實難以捉摸。
他們把一個簡單的交易環節,直接分成開車的司機,給買家帶路的人,以及背貨的家夥。
除了這三個重要的人以外,還有另外兩個小組也帶著同樣的事情,用來吸引可能存在的危險。
如果不是有確切的消息,這種迷惑手段,真的是防不勝防。
畢竟不管是買家還是賣家,現在都是分離的,你真衝上去,也就抓住了背貨的那個家夥,但是其他人,你即使抓住了也起訴不了對方,畢竟他們身上都沒貨。
甚至因為林坤團夥做生意時間很長,交易的又都是熟人,他們的貨款也早早的交易了過去,現在來拿貨的,也都隻是買家的小弟。
所以按理來說,即使這一次人贓俱獲抓到了這群人,其實不管是對林坤的團隊來說,還是買家那邊,都算不上傷筋動骨。
而知道這一切,張品卻還如此興師動眾的搞了這麼一出,他的用意當然不止是打擊林坤團夥上。
是的,這次抓毒,與其說是針對林坤團夥,實際上卻是在對東星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