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林善雅正在外麵,手裡拿著一個精致小巧的女式手包,輕輕按下了對麵彆墅的門鈴,穿著休閒裝的莊靜打開房門,出現在庭院裡。
“你好!”莊靜笑著向林善雅打招呼,走過去打開了前院的大門。
林善雅冷冰冰的臉上沒有半點表情,將手裡的包遞向莊靜:“你的東西落在我家了。”
“啊?謝謝!”莊靜認出了自己的包,伸手接過,同時自我介紹道,“我叫莊靜,跟夜星宇是朋友,還沒請教……”
林善雅毫不客氣地打斷道:“我們沒有認識的必要,我也不關心你跟他是什麼關係,我來這裡是想告訴你,請你以後不要再出現在我的屋子裡,否則彆怪我不客氣!”
說完,女王氣場十足林善雅轉身就走,莊靜隻能望著她的背影苦笑不已,感覺自己就像是被正房夫人抓奸在床的小三一樣。
……
拍婚紗不用去市內,就在離驪水南灣不遠的地方,這本來就是走個過場,拿來應付人的東西,林善雅並不重視。
可就算如此,她還是找了一家規模大且檔次高的婚紗影樓,畢竟是有錢人,就算喝口涼水,也是要有講究的。
到了影樓,這對準夫婦就受到了相當熱情地接待,工作人員們更是連聲稱讚他們郎才女貌,非常登對。
這倒不是為了討好顧客而吹出來的彩虹屁,確實是真心實意,發自肺腑,眼前這兩個人,男的英俊帥氣,女的貌美如花,絕對是本影樓有史以來顏值最高的一對新婚夫婦。
由於是預約好的,訂金早付了,就沒有太多廢話,人一來立刻就開始化妝。
原本這件事比較耗時間,尤其是女人,一個妝兩小時可不是吹出來的,可這兩人的外型都非常出色,用人中龍鳳來形容都不為過,不像那些歪瓜劣棗需要大動手腳,各種填坑補漆,費儘心思地到處遮遮掩掩。
兩個化妝師一人伺候一個,半小時不到,妝就弄好了,一邊化妝還一邊誇。
林善雅倒還無所謂,小時候就是個美人胚子,都被人誇慣了,夜星宇就有點不好受,一個大男人,動不動就被人說“你的皮膚很光滑”、“你的睫毛好濃密”、“你的嘴唇很性感”等等,聽得他直起雞皮疙瘩,忍不住在心中長歎:投胎是門技術活,這輩子能得到一個好皮囊,終於可以靠臉吃飯了!
神魂附體重生,目標不由夜星宇自己選擇,他從古至今重生了幾十次,一直都沒有弄懂具體的規律。
運氣好一點,像這一次,年輕、英俊、手腳健全;運氣最差的,有一次,死者被人毀了容,還被砍斷了兩隻手和一隻腳,名符其實的獨腳大仙。
那一世是夜星宇活得最憋屈的,竟然連第一次天劫都沒扛住,僅僅不到兩年,灰飛煙滅。
但是這數十次重生下來,夜星宇還是總結出了一些經驗。
首先是性彆,他一直都是男人,從沉睡中蘇醒的神魂,沒有一次是附在女人身上而獲得新生。
其次是年齡,最小的一次是十二歲,最大的一次是三十八歲,最常出現的年齡段在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不存在嬰幼兒和中老年的情況。
最後是人種,他一直都是黑頭發黃皮膚的東方人,白人和黑人什麼的與他無緣。
除此以外,似乎就沒有什麼規律了,宿主有著各種各種的死亡方式,也有著完全不同的身份背景,思想性格也各有差異。
當然,重生之後,之前的人物性格就會成為曆史,由不滅神魂本身的思想和意誌取代對方,宿主留下的僅僅隻有生前的記憶而已。
實際上,之前的夜星宇雖然也能稱得上英俊帥氣,卻遠遠沒有現在的夜星宇有魅力,因為重生之後,神魂力量會對宿主的身體進行一番修複改造,筋骨皮肉和肌體機能都得到了大幅度地增強,原來的夜星宇就有些偏瘦,沒什麼肌肉,皮膚也有一些疤痕斑點和色素沉著,遠沒有現在這般細膩光滑。
最重要的還是眼神和氣質。
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口,是精氣神的重點體現,細心觀察,就能從中感受到不一樣的東西。
現在的夜星宇,一般人跟他多對視幾秒,都會不由自主地受到某種情緒影響,或是被吸引,或是被震懾。
這方麵莊靜就是受害者,象她這種觀察仔細的女人,往往會注意彆人的眼神,於是乎,很快就對夜星宇產生了好感。
除眼神之外,整個人的氣質也相差了無數倍。
以往的夜星宇唯唯諾諾,成天哈著個腰,說是一條舔狗也不為過。
現在的夜星宇,氣場強大,淡定從容,天生就帶著王者貴氣,無論對方是誰,他都沒有半點的卑微和怯懦,仿佛他就是人世間的帝王,而所有人都是他的臣子,再配上那種讓人無法看穿的神秘感,魅力指數爆表,秒殺一切名門貴公子。
這一世,就連本書作者都可以很負責地站出來對大家說:開局非常好,靠臉吃飯就足夠了,才華都是多餘的!
當然,顏值是把雙刃劍,如果對方是女性,那麼是加分項,如果對方是男性,就很可能變為減分項。
畢竟誰都不想當陪襯的綠葉,誰都不希望被人搶風頭,夜星宇肯定會遇到一些給臉不要臉的裝逼犯,這時候就要重拳出擊,打爆一切,橫推到底,專治不服。
這些都是閒話,夜星宇現在什麼都不考慮,隻想安安靜靜地做個美男子,娶個美滋滋的媳婦,吃口香噴噴的軟飯。
化完妝就要開始拍攝,為了節約時間,沒有選擇出外景,而是選擇更方便的棚拍,影棚內掛好了噴繪好的背景布,再用幾樣實物道具布置一下作為前景,就可以開拍了。
攝影師竟然是個女的,年紀不大,頭發卻剃得比夜星宇還要短,穿著中性的破洞牛仔褲和嘻哈風格的寬大t恤衫,要不是她嗓音尖細清脆,怕是彆人會以為這是個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