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夜星宇還是小看了王競擇,這樣的老兵油子,怎麼可能被幾句話輕易打發?
身為軍區少將,情報能力還是有的,夜星宇的個人資料早已經被王競擇搞到手,他也知道對方結過婚,是林家的女婿。
但是,彆忘了,王競擇是一個軍人,而軍人講究的就是兵不厭詐。
並且,身為一個手握實權的帶兵將領,他骨子裡有一股霸氣,喜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就算損人利己也在所不惜。
看到彆的部隊有好苗子,他想方設法也要挖過來;看到彆人家有個好女婿,同樣也要挖過來給自己當女婿。
這就是王競擇,有人才必須搶,有便宜必須占。
就算夜星宇亮出了婚戒,王競擇也不以為意,好整以暇地反問道:“結了婚又怎樣?又不是不能離!離了還可以再娶嘛!”
王競擇打的就是這個主意,倒不是逼著夜星宇馬上就娶王春香,最起碼要先表明自己的態度,順便趁此機會施加壓力,不管事情能不能成,先爭取一把再說,搞不好能成呢?
更何況,王競擇對自己的女兒很有信心。
雖說王春香的性格不太好,但就憑那外貌長相,妥妥的軍花一朵,好多人都曾經向老王提過親,可老王從來都沒有答應過。
如今,王競擇主動看上了夜星宇,不論是年齡、相貌、身手、潛力,乃至清白的背景,都是做女婿的上佳人選。
於是,他也沒有去征求王春香的意見,一手導演了今天的座談會,想要促成這樁好事。
可對於夜星宇而言,這就不叫好事了,跟要了老命差不多。
——拜托!您女兒什麼德性,您難道不清楚?能把她娶回家做老婆嗎?豈不是嫌命長?
所以,不管對方怎麼說,夜星宇拚命搖頭,極力拒絕:“不好意思,恕難從命!我夜星宇可不是薄情寡義之人,既然已經有了老婆,並且還是新婚,哪能輕易就離?”
“你就不認真考慮一下?”王競擇眉毛一挑,似有怒意。
“不用再考慮了!”夜星宇依舊搖頭,“我跟您女兒最多隻是朋友,沒有那方麵的感情基礎,自然不可能談婚論嫁。”
“啪——!”
王競擇怒哼一聲,一掌拍在茶幾上,堅硬的實木茶幾竟然出現在幾道裂紋,幾乎快要散架。
還好酒已經喝完了,杯子也空了,要不然非得灑得到處都是。
“年輕人,難得我王某人看得起你,你可不要不識抬舉!”
說這話的時候,王競擇須發皆張,氣勢暴漲,一副要吃人的模樣。
而夜星宇卻很淡定,不慌不忙地將倒下的紙杯一一擺正,才緩緩開口道:“俗話說得好,寧拆十座廟,不拆一門親,哪有逼人離婚的道理?王將軍這樣做,未免有些過份了!”
王競擇雙眼一瞪,似乎又要發脾氣。
可就在此時,一直沒開口的王春香忽然站了起來,大聲道:“爸,你為什麼要把我嫁給他?我可沒說過要跟他結婚啊!”
“你閉嘴!”王競擇大吼一聲,“婚姻大事,父母作主,既然你媽不在了,就由老子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