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餓了幾天,又吃了一天野果的他們,當朝歌將那野雞烤得外焦裡嫩,渾身流油的時候,即便沒鹽沒味兒,三個小崽子吞咽起口水的速度,也是半點都沒有比朝歌慢的。
“大姐,你剛剛那匕首......”
“噓,我撿的。”
冷烈承早就想問了,但朝歌殺雞的時候,到處都是貪婪的眼睛盯著他們,他不敢鬆懈,他悄悄撿起兩塊石頭,一直隨時防備著。
而那匕首的鋒利,也是他從未見過的。
倒是在書中所聞,類似於削鐵如泥的玄鐵所製的兵器,似乎有些相似。
可他不相信,那麼珍貴稀罕的玄鐵匕首,能讓朝歌運氣逆天的撿到。.
諸多的疑惑,在此刻堆積在少年的心中,讓他不解。
直到朝歌將雞烤熟,再次拿起匕首分割雞肉時,他才壓低了聲音,試探性的詢問道。
而除了這樣的理由,冷烈承也想不到還有什麼原因,朝歌會得到這樣鋒利的匕首。
或許就如老天送了一隻野雞在她懷中一樣,大概可能就是真的撿到的吧?
成功的將冷芙蓉姐弟搪塞過去,冷瀟然早就被烤雞肉的香味兒饞醒,隻顧著吃雞肉去了,才不管那麼多。
“不給東叔送一點去嗎?
今天多虧了東叔的照顧,剛剛我看到那幾個人出現在你身後,想要搶你懷裡的野雞時,心都提到嗓子眼兒上了,幸好大強哥及時出手,東叔也帶人朝你跑去了。”
吃了幾口雞肉的冷芙蓉,看著周圍眼饞吞咽口水的難民,壓低了聲音在朝歌耳邊小聲詢問道。
這事兒,朝歌不是沒考慮,但她不能聖母。
至少,東叔他們全村逃荒都帶了糧食,還不至於餓肚子,所以她不打算給。
就算要給,也不能明給。
一隻野雞朝歌留了一隻雞腿,用樹葉包好,藏在了身下的雜草中。
而就在這時,忽然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婆子,牽著一個七八歲的小孩朝他們走來。
朝歌和冷家姐弟二人,滿臉防備的望著祖孫二人!
手裡還未吃完的雞肉,也慢慢的放下,不約而同的就往身後藏去!
“姑娘,能討口肉吃嗎?
你看我這孫子,都幾年沒吃過一口肉了。
既然你們運氣好,白得了一隻野雞,能不能行行好,給我孫子也吃點?”
果不其然,有些人硬的不來,直接來軟的了。
他們一天沒吃沒喝,也不見有人給他們點吃的呢,這老太婆也是好意思開口。
“不好意思,我們半道兒被搶,幾天沒吃東西了。
這野雞就這麼大,就是我們姐弟幾人的命。
不過,若是你想吃肉的話,可以拿東西來跟我交換。
一隻雞腿五斤米,雜糧也行,或是五斤紅薯也可以。”
老婆子可憐,小孩子聳動著鼻子不斷吞咽口水饞肉的樣子也可憐。
但他們四個更可憐好嗎?
她們任何一人,都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動惻隱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