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若真的有朝一日他們還自己這銀子,她也會收起來,不會拒絕。
她有她做人的底線,人家也有人家做人的底線。
他們是真心還是虛情假意的拒絕銀子,朝歌自然心裡有數。
分彆終究是會來臨的,朝歌在泰川州給他們租了一輛馬車,直接負責將他們送到村子裡,而朝歌帶著那個狗男人塞回她懷裡的孩子,也朝著嶺豐縣而去。
沒了幾人一起,趕路累了,朝歌就帶著小蘿卜丁進入空間。
走走停停,十幾天過去了,朝歌臉上的疤痕也淡化了一點,但是還不夠太明顯。
八天後,朝歌終於到達了嶺豐縣。
隻是按照紙條上的街道地址一路問去後,一抬頭看著門上的牌匾,朝歌差點沒給直接跪了!
“怎麼又是縣衙後院?!
我穿越過來,難道這一輩子都逃脫不了跟這縣衙後院打交道的命運?”
震驚完,一手握著韁繩,一手牽著孩子的朝歌忽然想到二掌櫃說的話!
他說,到了會有驚喜?!
難道,這就是驚喜?
低頭,看了看望著自己笑盈盈的小蘿卜丁,朝歌無奈的叩響了房門。
門一打開,一個小廝就探出了腦袋,當看著朝歌牽著一個孩子,身後還有一匹馬兒時,本來有些嫌棄的表情也收了起來。
“你找誰?”
朝歌:“......”
對啊,她找誰啊?這孩子媽是誰啊?叫什麼名字她也不知道呀!
“找一個女的,她應該十來天前到的這裡吧?具體時間我也不太清楚。
她是從西瀛州那邊過來的。”
朝歌猶豫了一下,也沒說是找孩子的母親。
畢竟孩子這麼小,這小廝看著孩子的眼神也不像認識,便是形容了一番。
小廝蹙眉,想了半晌,忽然反應了過來。
“我知道了,你等等!”
隨即,小廝將房門關了起來,朝歌帶著孩子便是乖乖的等在了門外。
這一等,差不多一刻鐘都過去了,朝歌甚至都有點想再次敲門的衝動,誰知這時那房門終於再次打開了。
房門一打開,一個穿著華麗的婦人走了出來。
婦人三十多歲的年紀,頭戴珠釵,手帶玉環,身上綾羅綢緞,臉上還略施粉黛,保養還算得體,但眼角的魚尾紋卻是出賣了她的年紀。
女人一出來,就將朝歌上下打量了一番,隨即視線落在了朝歌手中牽著的孩子臉蛋兒上。
這一看,婦人就看得移不開眼,甚至直接還蹲下了身,不顧身份,伸手就想要去摸孩子的臉。
朝歌腦洞大開,已經在猜想這婦人會不會是這孩子的奶奶時,誰知那婦人忽然來了一句:“難道你就是那小野種?!”
朝歌!
靠!
什麼玩意兒?
聽到那婦人口中不善的話,朝歌一把將小蘿卜丁往身後一拽,就製止了兩人相見的視線。
婦人見朝歌這動作,緩緩起身,上下又是將朝歌打量了一番,眼裡全是審視。
“這孩子是我們府上的,聽她母親說,半道兒遇到危險,她將孩子交給了一個戴著麵紗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