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高位上的薊門縣令擺出公正廉潔的態度,他看向放置在一旁的令牌,並將其用手指夾起。
簡單的掃視了一眼還在做垂死掙紮的藍衣孩童,薊門縣令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又看時辰已到,應當行刑。
薊門縣令毫不猶豫的扔下火簽令,劊子手舉起鬼頭大刀,動作如行雲流水般乾淨利落。
手起刀落,血濺當場,其發被削,連同一顆血淋淋的人頭滾落在盆內。
當然,這其中也免不了藍衣孩童的生母,她哪裡見識過這種畫麵,整個人的眼睛都向上一翻,徹底暈厥了過去。
受害者父母聽到最終宣判結果時喜出望外,兩人更是忍不住相擁而泣。
或許對於他們而言,這是最好的結果,也是唯一的慰藉。
若是縣令大人沒有辦法做出公正判決,興許他們還會做出些糊塗事來,他們不由得感慨這世上還是清官多。
眼下案子已成定數,十歲惡鬼孩童殺人案基本完結,何況又已將其問斬,而非秋候。
對於唐劍秋最後做出的判決,無人敢發出質疑,隻是這其中尚有疑問還未能明了。
“大人又怎知他會將筷子捋正?”
在回城的路上,阿飛更是一副二戰和尚摸不著頭腦的樣子。
他怎麼也沒有想明白,好像整件事情都按照唐劍秋發展似的,如果當初采用彆的辦法那豈不是沒有辦法將其定罪?
唐劍秋沒能說話,不過是指了指太陽穴,以表做事並非全靠運氣。
阿飛神情一怔,似乎沒有想到得到的結果竟是如此,“如果他用手吃又該如何?”
“此子儀表不端,當斬立決!”
如此結果,阿飛驚呆,他不得不堪稱妙絕,不過有件事情他還是有些不明白。
“若是理筷子,則表明此子已明事理,當斬立決,那若是不理呢?”
這才是他最為擔心的問題,藍衣孩童當初要是沒有那麼做那豈不是能免於一死?
唐劍秋想也沒有想一下便回答道“不理筷子,則表明此子城府極深,當斬立決!”
阿飛恍然大悟,他不得不承認唐劍秋手段之高明了。
原來這二者間隻是要找個正當理由罷了,既然那婦人堅稱自己的孩子年紀尚小並不懂事,索性找個理由便是,如此也能讓她服氣,這也算是給受害苦主一個交代了。
光是想想阿飛都激動不已,似乎是想到了什麼重要事,趕緊對著身旁的唐劍秋問了一句
“那大人,我們接下來去哪啊?”
“去外興安嶺!”
天啟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孫承宗秉承聖命,特去異地修複寧遠城修,事關重大,孫承宗並未多想,連忙將此事上奏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