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任川跟曾英傑也對拍賣會沒有任何的興趣。
於是三人就湊到了一起喝酒去了。
秦昊對酒這個東西,倒是沒有太大的愛好,雖然他現在身體的素質,用千杯不醉來形容,也不足為過。
可他就隻是單純的不太喜歡酒精的那個味道而已。
但若是幾個人湊到一起的話,他還是可以喝一點的,跟喝酒比起來,秦昊反倒是跟個中老年人一樣,喜歡喝茶。
用他的話來說,喝茶就跟感悟人生一樣。
其實他們也不用出去吃飯,反正這裡就有娛樂場所跟吃飯的地方,完全就是一體化的,倒也不需要跑多遠。
任川此刻心裡那叫一個爽啊。
今天他算是打破了自己送財童子的名頭,開出了一塊水頭不錯的翡翠,雖然隻能價值五十萬左右,但好歹沒虧不是?
這就已經讓他非常的激動了。
在他看來,這完全就是自己占了秦昊的光,自己挑選的那塊料子,讓秦昊摸了一把,結果就賭漲了。
沒有被秦昊摸過的,全都給賭垮了。
說起來。
他心裡還是十分鬱悶的,早知道自己挑選的石頭,就全部讓秦昊先摸上一爪子了,那自己說不定還能小賺一筆。
“哈哈,耗子,彆的什麼都不說了,我敬你一個,你簡直就是我的福星啊,要不是你的話,我都再這方麵,沒有賭漲過一次!”
“你是不知道啊,以前我給這家夥白白送了多少錢!”
秦昊也是啞然失笑。
經過一半天的接觸,秦昊也算是聽說了一些任川的傳說,估計也就是他才能夠這般越挫越勇了,要是換一個人。
估計早就被他給敗得傾家蕩產了。
光是這一點。
就不得不讓秦昊為之感到欽佩啊。
這貨絕對是個狠人。
就在說話之際,秦昊突然注意到,在這個包房的角落,有一份盆栽,看上去快要枯萎的樣子,而且這盆花的價值可不低。
乃是一盆金邊蘭花!
如果隻是市場上的人工培育的金邊蘭花,也就十多二十塊一盆,但這盆蘭花雖然要枯萎了,但卻是罕見的金絲金邊蘭花。
市場上的價值,就高達十多萬。
甚至一些品相好的金絲金邊蘭花,二三十萬都能夠賣出去。
如此珍貴的物種,結果就這樣擺在角落,任由其自生自滅,這未免也太財大氣粗了吧?
“曾哥,這噴蘭花,你就這樣丟在角落?”
“沒辦法,我也試過了,但養不活啊,於是就被我放在了那裡,你要是不說的話,我都快要忘記了。”
秦昊本來最開始是給他叫叔的。
但認識了任川之後,在任川的再三強調下,愣是從叔變成了哥,這貨怎麼能讓曾英傑占了他的便宜呢?
所以就開始以兄弟相稱了。
秦昊笑了一下,對曾英傑道:“曾哥,反正你也是在這兒放著,五萬要不賣給我唄?”
“讓我拿回去試一試?”
“你要我送給你就行了,還說什麼賣不賣的,這不是見外了嗎?”
“算了,我還是買吧。”
“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