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在1978這個時間節點上,我們還沒有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為了最大程度的加快申請流程,相關專利由戴英完成初審,隨後代為提交至ipo。
因特爾在戴英走初審流程時,就已經收到內部人員透出的“風聲”。
等申請提交到了ipo進入了評估階段,第一時間拿到了全套集成電路相關的資料,開始組織人手進行分析。
一天後,負責資料分析的負責人,向上級高管呈交了初步報告。
報告中確定,東方內陸人確實搞出了一係列基於32位架構,功能完善的集成電路設計方案。
並重點指出,內陸人的中央處理方案,對包括因特爾在內,仙童、羅克韋爾、nec、伯勒斯、東芝、鬆下等廠家發布的所有主流微處理器,全都進行了下行兼容。
尤其是對因特爾的4004、8008、8080,甚至是已經完成設計,即將正式發布的8060微處理器,居然做到了指令集層麵的完美兼容。
看到報告的高管第一反應就倆字——侵權!
向公司高層上報的同時,增派更多的人手進行資料分析……
然而,二十多號人忙碌了幾天,甚至法務部門都已經做好了出擊的準備了,結果卻頗讓人無語。
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隻是向下兼容了因特爾和其他集成電路廠家的產品。
除此之外,從芯片構架,到模塊設計,都完全找不出任何實質性的抄襲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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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實質性”?
因為,隻看一眼就能非常肯定,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一定是在因特爾過往產品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但問題是,他們進行了顛覆式的重新設計。並在重新設計的過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東西進行完善和改進。
結果就是,兩家的產品神似而不形似。
比如jie7515和因特爾即將發布的8086微處理器,二者同樣將運算和控製,分成了biu和eu兩個功能區。
但jie7515的設計明顯更加完善。
就像……提前搞到了8086的設計,將整體設計拆散後重新描繪和布局。
並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新的設計。
於是,尷尬的情況就發生了。
8086雖然擁有更先進的製程的,但和jie7515放在一起時,就像是個發育不全的原始版……
實際上因特爾的技術人員,分析的半點都不錯。
jie7515的構架和模塊,確實脫胎於還沒有發布的8086的廉價升級版8088和更久之後才會出現的。
可不就是對8086的升級嘛。
因特爾的技術人員,也確實沒法找到侵權的地方。
因為以曲卓的記憶為錨點向前推,我們在幾十年的時間裡,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學習和仿製彆人的東西。
問題是,在我們加入ipo後,就沒法像更早時那樣,隨手拿來隨手用,必須要考慮規避知識產權的問題。
在後麵幾十年的時間裡,在“規避”二字上,已經總結出了一套標準流程。
就像此刻的因特爾一樣,上眼一瞅,第一反應就是“侵權”倆字。
但仔細再看,硬是找不到“侵權”的證據。
就很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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