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同誌,你這話什麼意思?意思你們那邊還有販賣人口的?有人賣孩子是嗎?”
公安皺著眉,顯然是嗅到了什麼。
李如花苦著一張臉,在身後狠狠掐了大嫂一把。
這話也就嘴上過過癮就算了,哪裡能在公安麵前說?那人家不知道他們打的是什麼算盤了嗎?
這裡是公安局,可不是他們村村委會。
韓江梅也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趕忙捂住了嘴。
“公安同誌,你彆聽我大嫂胡說,她就一個農村婦女,懂啥?看這三個孩子畢竟是我們家的骨肉,就算他們不想把孩子還給我們,給點錢也不過分吧?說句不好聽的,那三個孩子長大那可都是勞動力呀,種地都能賺不少公分了。”
李如花想著是都鬨到公安局了,能要多少算多少,哪怕沒有預期的多,那他們這趟也沒算是白來。
殊不知他們眼下這種行為已經涉及違法。
這就是法盲的悲哀,這個年代,大家法律意識淡薄,尤其是鄉下的,更是什麼都不懂。
“我告訴你們,手續是正當辦的,這三個孩子現在在人家的戶口本上,那就是人家的孩子,不是當事人願意把孩子在過繼給你們,可以走正當程序,但如果當事人不同意,你們無權要求彆人歸還,更不能敲詐!”
吳佩蘭冷笑一聲,“公安同誌,他們還涉及侵犯我的名譽權,在我工作期間,散布一些不實謠言,對我的名聲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李如花他們不懂法,但是吳佩蘭懂呀。就算不能把他們抓起來坐牢,但必須得拘留。
拘留幾天也能讓他們長長記性,省得以後沒事找事,影響他們的平靜生活。
這件事情有外人作證,事實又擺在眼前,自然是將他們四個人拘留了,不過也不算是犯了多大的事,撐死了也就拘留一星期。
可就算如此,那也夠了,對鄉下人來說,這年頭要是坐牢,那可丟人死了,出了街都抬不起頭來,要被人戳脊梁骨。
他們也分不清拘留跟坐牢的區彆,反正是把他們扣在這兒了。
韓江梅當時候就受不了了,她是過來要錢花,又不是過來坐牢,村裡的人知道了,她還怎麼抬頭做人?
當即對著李如花破口大罵。
“好你個李如花,你不是說帶我們上來要錢?還說霍家人肯定會給,結果你就是讓我們陪著你坐牢是吧?我呸!你個不要臉的玩意。”
李如花臉色也難看的厲害,誰知道他們跑過去鬨一鬨就要被抓起來呢。肯定是霍家有關係,連公安都幫著他們。
這次要是要不到錢,還折騰的全家人坐牢,等放出去以後,哪裡還有她的容身之地?娘家怕是都不讓她回了。
想到這裡,李如花連想死的心都有了。
人一急了,就什麼話都說的出來,當急也顧不了那麼多,直接扯著嗓子喊道:“我看你們就是一夥兒的,我們不就是說了幾句話,就要讓我們坐牢,這不是欺負人嗎?霍家給你們什麼好處了?你麼這麼替霍家辦事?也不怕遭雷劈!”
本來公安也沒想管這事,事情沒辦成,一家人惱羞成怒,拌嘴幾句很正常,這種事情他們也見得多了。
可李如花說這個話他們不能不在意,如今他們也是秉公執法,本來他們的行為就涉及到了法律,況且隻是拘留七天,根本算不上什麼處罰,最多就是思想教育一番。
可李如花偏偏說他們公私不分,還說他們暗通款曲,那就是對他們職業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