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於80年代!
不光不打擊,“愛子心切”的他,為了幫著給兒子走私回來的貨物找銷路,不惜厚著臉皮到處打電話、拉關係。
為了讓兒子走私資金充裕,他施加影響,讓政府出麵擔保,在境外銀行給其兒子的公司貸款4000萬元港幣。
兒子的貨物被查扣了,他親自出麵替兒子搞掂問題,或者擺平出問題的人!
如果僅從一個父親的角度來說,陳銅慶絕對算的上是一個“完美的父親”,兒子要錢他給錢,兒子要渠道他給渠道,簡直是每個人夢寐以求的父親角色。
當然,最後也正是因為他這種“無私”的父愛,將爺倆兒給一起送了進去。
不過彆慌,其他人都得死,他們爺倆兒不用,刑不上士大夫嘛,估計這爺倆兒早幾年就該出來了吧!
玖叁年的時候,粵省加大了對東部地區打擊走私活動的專項鬥爭,於是乎,走私的重點地區就轉移到了粵省的西部地區。
而陳銅慶上任之後,隻顧著喝酒、撈錢,賣官鬻爵了,對於走私的事也不甚在意。
當地的乾部和有關部門,更是把這樣的“民間貿易”,當做了一個“脫貧致富”的手段,對走私活動采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使得走私活動在戰江日漸猖獗。
最後竟然到了,當地乾部和相關職能部門公然參與的程度。
比如,主管打私工作的常務副市長葉振成,擅自批示借出物價調節基金和糧食風險基金1000萬元,其中六百萬用於走私活動。
副市長楊衍青向戰江海關關長曹秀康行賄200萬元,讓他為自己的走私活動便利。
打私辦主任鄭炳林,親自出麵替走私分子與海警協調,放行查扣的貨物,並獲利。
政府主管經營的外貿碼頭,竟給走私份子劃撥了一塊兒區域,專供他們走私成品油使用。
霞山區國稅局與走私分子林春華合夥開辦公司,為其虛假的增值稅發票,使走私油可以合法銷售。
海關關長曹秀康到任不久,便被走私團夥的糖衣炮彈和女色擊倒。
包括海關港口辦集裝箱科、調順辦事處、水東辦事處監管科等部門的所有人員,在走私分子的重金收買下全部被拿下。
到玖陸年的時候,戰江當地已然形成了三大走私團夥勢力,也就是當地人稱的“三大王”。
最牛的是李深團夥,他也被稱作“報關大王”。
他一開始是走私汽車、汽車配件、鋼材為主,後來利用張猗以女色將曹秀康拿下,又通過金錢和女色,將海關、邊防、商檢、港務等執法監管部門的關鍵崗位全部打通後,就專門做起了,替其他走私份子“通關”的服務。
不僅如此,他還跟戰江的打私辦,以及邊防分局合夥成立了一家拍賣行。
這樣,李深團夥就形成了走私、通關、拍賣罰沒走私物品、洗白的一條龍作業。
另一個行事最野、膽子最大的是林春華團夥,他是專門走私成品油的,也被稱為“走私油大王”。
為此還不惜投資上億元承包碼頭,然後購置油輪,實現了運輸、碼頭、倉儲、銷售走私油料的配套經營。
僅玖柒年一月到玖捌年九月,這個期間,其走私數量就占了戰江地區所有成品油走私總量的85,同時也占到了,同時期全國進口汽、柴油總量的十分之一之巨。
背景最深的團夥,自然就是陳衙內、陳厲生了,畢竟有老子罩著嘛。
他主要是走私汽車的,順帶著還會走私點成品油,所以他的稱號是“走私汽車大王”。
他們這些團夥,倒是各有分工和側重點,互相守著自己的生意不越界,彆說,還挺講江湖道義的呢!
紙是永遠包不住火的,這世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瞎子,戰江如此的明目張膽、肆無忌憚的走私,最終還是被捅了上去。
於是,從去年(玖捌年)九月份開始,由中字頭的部門親自出麵組成領導小組,並從有關單位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工作組,調查處理戰江存在的嚴重問題。
在得知這一消息後,有的人跑了,但大多數人還是被抓了。
像幾個走私團夥的頭目,李深、林春華、拉曹秀康下水的張猗等人一個沒跑掉,還有更多的乾部和官員被抓。
僅僅是海關一個部門,涉案人員就達到了132人,其他的加起來更多,這還不算那163個自首、主動交代問題的呢,總數的話,至少有大幾百人。
可能是顧忌到影響,也可能是有些人不值當的拉出來“示眾”,反正在玖玖年公開審理這起案件的時候,隻拖出來了八十多個人。
最後的判罰結果,可能很多人也能猜個八九不離十!
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並罰,判處那幾個走私團夥的頭目,李深、張猗、林春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走私頭目鄧崇安(陳衙內手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受賄罪,判處戰江海關關長曹秀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調查處處長朱向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麵這些都是“真”死刑,不帶“緩”的那種!
他們六個倒是“不服”,提出過上訴,卻被直接駁回了。
當然,還是下麵肯定還有一堆是死緩的、無期的、有期的。
這其中就包括,被判處死緩的戰江一哥陳銅慶,以及三大走私團夥、“三大王”之一的陳厲生父子二人。
還有副市長楊衍青、邊防分局局長鄧野及政委陳恩等人,也是死緩。
另外還有二百多公職人員,受到了紀律處分,算是逃過了一劫,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懲。
同樣是“旗鼓相當”的三大走私團夥頭目,李深、林春華都被斃了,甚至連陳厲生的手下鄧崇安都判處了極刑,而陳厲生雖說也要坐十四到二十年牢,但至少命是保住了。
六五年出生的他,即便是在裡麵待二十年出來,也不過才五十來歲,就算想生孩子都還來得及,啥事都不耽誤。
這又有點跟慕馬大案中的劉勇類似了,沒事老往衙門口湊乎啥?
你看,一出事,你死了,人家十幾、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事你哪兒說理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