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船艙進水,到淹沒了所有人,僅僅隻用了三四分鐘。
不管人們如何的哭喊、絕望,這艘客貨混裝船大舜號,仍然在勢不可擋的下沉。
在收到求救信號後,周圍路過的船隻,岸上的救援船,乃至海軍的軍艦、救援船、打撈船,都全部第一時間向事發地趕去。
但此時海麵上的風力已經高達十級,氣溫將至零下,現場風雪交加,能見度極差,十幾艘救援船根本就無法靠近,就連趕來救援的“煙救13號”救援船,自己都差點被風浪掀翻。
即便是麵對這種惡劣的情況,參與救援的船隻,仍在不斷努力的嘗試著。哪怕是多救出一個人來,也是好的啊!
聽到消息的、附近十幾個村子的五千多人,也趕到海邊,在四十五公裡長的海岸線上,設置了“人肉”了望哨。
為的就是,如果能遇到被海浪吹回來的人,可以第一時間進行救援。
東萊市劉家醫院的一百多名醫護人員,也被緊急動員,趕到現場參與搶救。
血肉之軀的人類,在麵對大自然的時候,無疑是脆弱的,此次海難後,據統計,隻有一些留在甲板上的人,才得以僥幸逃生。
其餘302人中的282人,卻不幸罹難,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九千多萬!
事後據相關部門調查認定,此次特大海難事故是一起在惡劣的氣象和海況條件下,船長決策和指揮失誤,船舶操縱和操作不當,船載車輛超載、係固不良而導致的重大責任事故。
直接點說吧,這起特大海難,就是一起人為造成的事故,是一場“人禍”!
問題的根源就在於,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極其疏忽、嚴重失職。
其實,就在一個多月以前,同樣是在東萊市,就已經發生過一起客滾輪起火沉沒的悲劇。
那起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一人失蹤,五十多人受傷。
可就在相關部門剛剛開完安全生產會議後,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又出了這麼大的一起事故、鬨出來這麼一樁慘案來,這讓相關方麵極其震怒。
以至於在事後的處理過程中,上上下下,一個都沒跑的了!
煙大公司多人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
其上級公司山航運,多人被雙開、解聘、撤職。
東萊市海監部門,多人被問責、撤職、追究刑責。
交通廳廳長、主管副廳長被問責、撤職,受到紀律處分。
乃至交通部長、主管副部長,省長、主管副省長等,一眾高級官員被問責,受到紀律處分。
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煙大公司的書記被判刑六年,經理被判刑五年,副經理被判刑五年,海監局負責安全監督的副科長被判刑五年,
唯一一個逃脫罪責的,是當時船隻的船長,因為他也死在了這起海難中。
本著“人死債消”的原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是,陪著他一起葬身大海中的那些人,“我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這是這起特大海的難幸存者們,最常說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