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詩寫歌寫小說,我都會億點點!
“不行!我不同意!”
田馨對這個條件立馬提出反對意見。
她很清楚,這兩首歌交給公司,絕對會落到柳雪手裡。
而這是榮奕寫的歌,還是最早給她的兩首歌。
她怎麼可能拱手讓給柳雪那個賤人?
榮奕其實覺得無所謂,用兩首歌擺平四千萬的違約金,其實還是挺劃算的。
原本這兩首歌,就是用來還田馨借他的五十萬的。
現在都翻了n倍了,還有什麼不滿意的?(數學差,半天沒算出來是多少倍,又怕寫錯了被人笑。)
況且榮奕覺得這兩首歌雖然經典,對這世界來說也算是很受歡迎的好歌,畢竟這世界好聽的歌太少。
但他手上好歌還多著呢,不差這兩首。
再說他也準備讓田馨發完這張甜歌專輯後就轉型,以後頂多發一兩首甜歌單曲讓人家回味一下甜的味道就行了。
若總是走甜歌路線,太過單一,不利於拓展歌路。
所以讓兩首出去也無所謂。
《後來》、《可惜不是你》這種治愈係的歌,不香麼?
畢竟生活的核是悲劇,糖隻是調劑,鹽才是必須。
能治愈人心的作品,才是能賺大錢的作品。
何況能用歌來解決的事,那就不叫個事。
不然,拿四千萬出來?
有病嗎?
四千萬足夠開起一個很不錯的工作室了,工作室開起來後就可以早點掙錢錢了。
隻不過田馨一口否決,他也不好當著林娜的麵講太多信息出來。
隻能回去後再跟田馨好好溝通一下了。
林娜顯然也料到了田馨會否決這一提議,便又再次開口道
“那就隻剩下最後一個辦法了。王鑫有一個數碼相機在一哥手裡,一哥還記得吧?”
“嗯。”榮奕點了點頭。
那天叫詩詩幫忙錄下了王鑫與林娜說出犯罪經過,以用來防止兩人事後反口。
也正是有這個數碼相機在手,王鑫與林娜各賠償一千萬給田馨,才賠得很是乾脆,三天內就到賬了。
林娜道“王鑫說他可以拿四千萬出來幫田馨辦理解約事宜,隻要一哥將那個相機還他,彆說出去就行。”
榮奕?
不對!
那相機值四千萬?
看來自己回去後得好好看看裡麵有什麼內容了。
絕對不止是那天錄下來的那點東西這麼簡單。
田馨頓時眉開眼笑,覺得這辦法不錯。
正要開口答應,卻聽榮奕道“這事我們回去商量下,儘快給你答複。”
田馨便趕緊住口,外麵的事,還是以榮奕為主。
她無條件信任榮奕。
林娜笑了笑“好,那我就等一哥的信。”
田馨此時一心解約的事,隨便吃了幾口就沒心情再吃東西了。
榮奕也隻好先陪她回家再說。
林娜將兩人一直送到門外,又皺著眉頭小聲的對榮奕道“一哥,那相機”
榮奕嗬嗬一笑“放心,要暴露,早暴露了。”
越是這樣,越證明那相機裡問題嚴重。
於是榮奕就模棱兩可的說了這一句話。
果然,林娜聽到這句話大為鬆了口氣。
也是,若人家真要亂來,隻怕現在娛樂圈都要地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