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天一留恨江海共疾風!
人生來平等,隻不過在不同的社會框架下,其所表現出來的形式,完全不同而已。
譬如華國那樣的國家,人權得到極大的尊重,普通民眾甚至敢當著元帥的麵,指著他們的鼻子一通大罵,哪怕罵的很臟,哪怕罵的沒有道理,最多也不過就是去鎮獄省住個幾天,並不會有其他的不可確定的後果。
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混元帝國呢?嗬嗬嗬!那就得賭運氣了,假設被罵的人心情好,不和罵人者計較,他動動嘴皮子,罵人者便能體會到人權是存在的,要是被罵的人心情不好,罵人者也無所謂了,無非就是對方動動嘴皮子,讓他再也沒有辦法談人權。
總而言之,在社會性較強的國家,國家製度本身,就必須要保障人生來便有權利,即便是他違反了國家製度,也隻是相關的權利被剝奪,基本的權利依然不可收回;
與之相反,在不太重視社會性的國家,人生下來也隻是生下來,上一代有的,下一代自然就會有,上一代沒有的,大概率下一代也永遠不會有。
假使沒有的想要有,那該怎麼辦呢?
求、要、搶,除此之外,彆無他法。
求,基本上都是單獨行動,求得了,便沾沾自喜,求不得,則自身福薄,本質上就是乞討;
要,基本上都是群體行動,要到了,便高喊勝利,要不到,則大呼悲慘,本質上等同進取;
搶,基本上都是無序行動,搶成了,便稱之必然,搶不成,則死則死矣,本質上實為革命。
在一個不太重視社會性的國家,其權力階層幾乎從不考慮權利的下放再分配,因為在他們看來,這種自以為是的聖母行為,無異於自我否定,等同於找死自殺。
這一類國家,提倡民眾去求,允許民眾去要,但就是對搶零容忍,說白了就是權利屬於特定的一些人,隻在他們的圈子裡流轉,圈外人,即便是知道了權利的存在,也很難與權利發生關係。
混元帝國皇城,公王府前院,某小閣樓內,跪在地上的三人,早已被孫宇和的死亡威脅,嚇得連聲音都不敢發出一絲。
尤其是那個揮棍打人的攜棍仆從,竟已嚇得昏死過去,其下身還濕噠噠的,散發著一陣又一陣的異味。
唯一坐著的孫宇和,冷冷的看著已驚嚇過度的三人,哼了一聲說“孤已給了你們兩次機會,你們除了求饒,便是一聲不吭,怎麼?真當孤憐惜你們的賤命嗎?”
尚還醒著的攜棍仆從,知道再不回答便是死路一條,隻好強忍著渾身抖動,儘量跪直些,抬頭看著孫宇和,咽了一口口水說“公王殿下,小的與弟弟並沒有受人指使,純粹隻是為了撈些人事。”
“人事?嗬嗬!區區兩個守府門的,竟也想著撈些人事?這位跪著的頭頭,此二人是你招進來的嗎?”
“稟殿下,這兄弟二人是小人招進來的,不過,小人並不知道他們是這種人,還請殿下明察!”
“孤當然要明察,你一句不知道,就想撇清責任,孤若不明察,豈不是受你蒙蔽嗎?你當真還要嘴硬?”
“殿下,小人沒有嘴硬,說的句句屬實。”
“嗬嗬嗬!丫頭!”
“奴在!”
“你原先是皇宮內衛,像這樣不老實的人,一般如何處置啊?”
“殿下,奴有數千刑術,若殿下準許,半炷香之內,他必招供!”
“聽到了嗎?這位頭頭,你想讓孤對你用哪種啊?”
“殿下,小人沒有做過的事,無論如何,小人是不能認的!”
“哪怕孤殺了你全家,你也不認?”
“殿下,何故要殺小人全家?”
“孤為帝國的公王、陛下的長子,因你失職,丟了麵子,殺你全家泄憤,有何不可?“
“辱沒殿下的,分明是小人身旁的兩人,怎麼能怪小人,小人尚且無責,家人不更是無過嗎?”
“孤說了,殺不殺,全憑孤的意誌,與你們委屈與否,哪有什麼關係?孤再問你最後一遍,有沒有誰指使你?”
“……有!”
“是誰?”
“當朝左相章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