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也沒想過再嫁人了,閒言碎語是一方麵,主要她也怕了。
她身邊都是丈夫那樣的人,便給她一種全世界的男人,都是那樣的感覺。
所以把兒子養大成人就好了。
她那時候真的,單純的認為隻要把兒子養大了就好。
為了養兒子,為了把兒子養好,為了爭一口氣,她每天都在吃苦,吃不完的苦,身體也以比同齡人快十倍的速度在衰老。
兒子爭氣,考上了大學,又有了好工作,她覺得自己苦儘甘來了,殊不知真正的絕望才開始。
為了不讓孩子心裡有陰影,所以原身從來沒有告訴過兒子他爸做的那些事。
但她不說,公婆和那個小三說啊。
那小三一直陰魂不散,他們搬到哪裡,小三就搬到哪裡開麻將館。
在她不知道的時候,兒子早已經被他們洗腦,認為是母親害死了父親,害自己從小就被人罵是沒爹的孩子。
小時候他怕原身不管自己,忍著對原身的厭惡,即便偶爾露出來一些不對勁的情緒,原身也隻當他是小孩子,從來沒有多想。
但現在,他畢業了,有好工作好前程了,不需要年邁的、一個沒有文化還因為乾苦力活看起來比奶奶還要蒼老的母親了。
他對母親越來越冷淡,逢年過節沒有一句問候,原身打的電話也從來不接,甚至還把原身拉黑了。
但等到他結婚的,女方要十八萬的彩禮,他又來找原身。
因為原身在工地上受工傷,正好賠了十八萬,她還沒有拿著這筆錢去看傷,兒子就來,一番控訴和道德綁架,就把十八萬一分不少的拿走了。
而她沒錢,隻能躺在破舊的出租屋裡苦熬,活生生的把自己一條腿熬的生蛆腐爛,最後嚴重變形。
原身寒心嗎?
當然寒心啊。
可即便再寒心,也沒有辦法做到像孩子對自己那樣絕情,她心裡仍然有奢望。
也許等兒子成家了,自己為人父母了,就會理解她了。
但可惜的是,這次兒子沒能結成婚,女方那邊臨時反口,又要把彩禮加到二十萬。
兒子一怒之下,不結婚了,用這十八萬的彩禮錢,帶著爺爺奶奶、帶著乾媽和乾媽的孩子,一家子開開心心的去旅遊了,並且把十八萬全部花完了。
一年後他又談了一個,又要結婚了,但這次原身是一分錢都拿不出來了。
他對原身各種指責,又讓原身以工傷後遺症為由繼續去找工地鬨,繼續去要錢,要不到就不認她這個媽了。
原身實在是沒臉去,她受的傷工地已經賠錢了,變的這麼嚴重,是因為兒子把她看病的錢全部要走了。
她不去,最後兒子帶著爺爺奶奶去,於是又要到了一筆錢,終於可以辦婚禮了。
婚禮沒邀請原身,原身自己找過去的。
兒子在台上致辭的時候,說很感謝一個人,沒有那個人,他就走不到今天。
原身還抱著那麼一絲希望,以為兒子還是記得她這個母親的付出的,顫顫巍巍的想要上台。
結果人家感謝的是乾媽,是那個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