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大人請收下我的膝蓋!
風璃正糾結是不是要去縣城一趟,外麵傳來拾花的聲音。
“唐公子你們回來了!”
風璃從窗戶縫裡,看到三人情緒寡淡,看來他們還是沒能如意。
“拾花,今天這些字你都認識了?”
“認識了,全都會了,清引你看,還多認了一些!”
拾花把風璃寫的那張大字紙遞給清引看。
“風璃為主,逍遠為客,清引伴左,清泉伴右,閒事四人,不及拾花優秀!”
唐滎之也看了一眼紙條,鼓勵拾花道“你主子是有心了,把你要識的字,編成順口溜讓你學,這樣效率更高。才兩天就二十多個字,彆說三個月了,不出一個月,一百字的任務都能完成!”
“哇!唐公子你說的是真的嗎?”
清引打趣的道“那可不,如果你這張紙條,全認識,就是兩天學了二十六個字,照這速度,二十天不是兩百多字啊!”
“嘿嘿,一兩銀子!我去擺飯了!”
一兩銀子?主仆三人懵了,這跟一兩銀子有什麼關係?看拾花那樂開花的樣子,還真讓人琢磨不透。
風璃推門出來,還像昨日一樣,邊舒緩筋骨邊說“一兩銀子就是,識字超過一百個,保全她一兩銀子的工錢,不然全部扣掉。”
風璃沒問他們,上山乾什麼去了,希望他們能莫名其妙的來,也莫名其妙的走,知多事多的道理她懂。
次日風璃也起了個大早,正在吃早飯的幾人覺得稀奇,這姑娘今個不睡懶覺了?
“乾嘛看著我,我今天不睡懶覺是因為要上山采藥!”
唐滎之很意外,通過清引調查,風璃一家是十年前搬過來的,來的時候,風璃已經五歲。後續爹娘又生了一兒一女,半年前地娘弟妹陸續死了。雖然死的蹊蹺,但風璃本人,跟普通農家姑娘沒什麼兩樣。要說變,也就是那天,他們剛好到陸家村時,姑娘從水底浮上來之後,就變的犀利。這可以理解為,人麵對死亡,看淡世俗,不再受世俗約束。但是她剛剛說采藥?難道她會醫理?如果簡單采藥,也是尋常,但通曉醫理可非一日之功。
“風璃,你通曉醫理?”
“皮毛,跟爹娘學過采藥!”
唐滎之對此表示不相信,但人家都以‘皮毛’搪塞,他也不好再問。
“放心,我帶拾花去采藥,不影響你們遊山玩水。巫雲山那麼大,可以不通路。”
“要不要讓清泉跟著你們,這幾天在巫雲山遊玩,景色的確不錯,但是也偶遇一些野獸,你們兩位姑娘家”
“無事,斧頭柴刀我都磨的鋥亮!”
“小姐,聽說山上有野豬,你敢殺野豬嗎?”
風璃瞟了拾花一眼,“如果殺人不犯法,我都可以,你敢看嗎?”
拾花
“哎呀!小姐,我是說你敢殺野豬嗎?”
“我知道,所以你敢看嗎?你若不敢看我殺野豬,就在家裡待著吧,彆嚇著你。”
“看,看,你都敢殺,我為什麼不敢看!”
“好,乖拾花,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