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法院的工作人員是個女的。
也戴著副眼鏡。
不過是黑框的。
“趙女士,我是執行法官,你對於我們今天騰房,是怎麼看的?”
“到底能不能配合?”
小趙剛才一番糾纏。
頭發已經淩亂了。
“我就想問問我前夫,看看能不能為了孩子把房子給我們?”
女法官也是有些氣度。
指了指房子,說道
“我們就按照判決來執行,判決判的是騰房。”
另一個法院工作人員也走過來說道
“你如果說跟王先生談不攏,你就要在這個房子裡住,哪裡也不去。”
“你要說這樣,還推推扯扯的,那就是暴力抗法!”
小趙一臉委屈。
“那要是說判決不合理的話……”
女法官馬上打斷小趙的話語。
“判決已經跟你說過了啊,筆錄裡邊,你自己說的啊,你同意了……”
女法官讓工作人員拿來一疊材料。
翻給小趙看。
“這個時間我將申請抗訴再審,把這個判決全部推翻,但是截止到目前為止,你沒有給我拿出任何上級法院或者是檢察院給你的你去申訴或者抗訴的書麵材料。”
“而且,考慮到你們確實一下子沒地方住,我也跟你的前夫商量了,他同意除了每月給你孩子的2500塊撫養費之外,願意再額外支付800塊,用於你們母子倆租房子。”
“你可能租個大點的房子一千二三,他同意給你拿800了,你要讓他全拿,那是不公平的。”
小趙捋了捋頭發,問道
“為什麼?”
“為什麼不公平啊?”
女法官“因為這個租房,他隻需負擔他孩子那部分,他不應該負擔你這部分。”
小趙冷笑一下。
“那他現在說讓走,也是讓我走,不是讓孩子走啊!”
女法官“孩子可以留在這,小王同意讓孩子可以留在這……”
小趙沒有理會女法官的話。
轉頭問旁邊的一個男人。
“這房子,你馬上就要賣了是不?”
男人簡單回答“那是我的事。”
吉蛻看明白了。
這男人就是小王吧。
女法官繼續說道“房子是他的,他將來是賣是租,還是自己住,跟你無關……”
女法官又問旁邊站著的小王。
“800塊的租房錢,你同意不?”
小王改口道“我現在不同意了,你這邊也彆寫進去了。”
小趙急了。
麵紅耳赤的問道
“為啥啊,為啥啊?”
“憑啥啊,那我上哪兒住?”
小王沒有回答。
女法官說道“現在你前夫不跟你協商了,我也強製做不了他的工作。”
“他不是我的被執行人,我不能強製他,要求他同意。”
小趙急得扶扶眼鏡。
說道“那你也得保護我的合法權益啊?”
女法官微微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