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兩?你怎麼不去搶!”
縣令驚得差點坐不穩。
沈青淵:這這不是正在搶呢嘛?
“一百兩絕無可能,不過是關了你一個月,還讓你免費吃喝免費住,不收你錢就不錯了,你還想訛我的錢?”
縣令氣得不輕,一個農戶就敢開口要一千兩,拿他當冤大頭呢?他一年的俸祿都沒有一百兩!
當然,這是明麵上的,暗地裡的收入可就遠遠不止一百兩了,但縣令當然不可能自曝其短。
“我一年的俸祿都沒有那麼多,你這要求,恕本官做不到,你讓沈張氏賠吧。”
“她自然也要賠。”
沈張氏還在懊悔和發呆,聞言不可置信的看著他,“我不要求你孝順我就算好的了,你還要我也賠償你?我可是你養母!”
養母又如何,現在戶籍都分出來了,族譜都被除名了,還想用所謂的母子關係來拿捏他?
真以為他是泥捏的不成!
“你當年養我時,我身上藏有一千兩銀票,你還記得吧?”
“你在說什麼胡話,哪有什麼銀票!而且你當時才三四歲,能記得清這些?記得為什麼這麼些年從來不說,現在才來說?”
沈張氏理直氣壯的說道。
沈青曜也用譴責的眼神看著他,“大哥,你怎麼能冤枉母親呢?你一個被遺棄的人,身上怎麼會留有銀票在,更彆說是一千兩了!”
“能拿的出那麼多銀子的人,必定是富裕的人家,又怎麼會遺棄你呢?”
外麵看熱鬨的人點了點頭,確實,能往一個幾歲的小孩子身上放那麼多銀票,家裡必定非常富裕,又怎麼會遺棄他呢?
說他不孝可能是有冤屈,但銀票的事,還真不好說!
他們要是知道自己身上有那麼多銀票,是斷然不可能忍氣吞聲那麼多年的。
“那你可敢發誓?”
沈張氏數次不承認,沈青淵也有些厭煩了。
上次要分家的時候就是這樣,她一句沒有,彆人就都信她,他說的卻都被當作不孝胡亂冤枉養母!
“有什麼不敢的?我沒拿就是沒拿,行得正坐的端,不怕發誓。”
沈張氏還真的舉起了手發誓自己沒有拿。
每天發誓的人那麼多,老天爺哪有那麼閒天天盯著發誓的人劈?
但話剛說出口,沈張氏就有些後悔了。平常確實不會,但現在有沈青淵那個小閨女在,她可邪門得很!
每次有那個沈沅沅在,她就總是這不好那不好,不管那孩子是災星福星,她就是克自己!
可誓言已發,再後悔也收不回來了。
一道雷電當空劈下,快劈到了縣衙房頂時,突然一個拐彎,愣是進了屋,往沈張氏頭上劈去!
雷電:沒想到吧?我會拐彎!
沈張氏驚叫了一聲,下意識扯了李知聞一下,屁股離開了凳子往他身後躲。
但那雷電像是長了眼睛一樣,非又拐了個急彎,還是劈在了她身上。
但沈張氏手緊緊抓著沈青曜的衣服,兩個人都被劈到了,劈得麵孔黢黑頭頂冒煙。
圍觀的百姓一陣嘩然,感覺今天的事兒夠他們吹一輩子的了!
又是突然下雪,又是雷電追著人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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