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在火車上偷得順風順水。
一來一回兩趟他偷得錢可不少,四五趟下來能一年不愁沒錢花。
終日打雁,終被雁啄。
真要是到公安局真得坐牢。
“大哥,行行好,要多少儘管開口。”
“聽你這話就知道你有錢,拿出一萬塊錢,我二話不說立馬放你走。”
聽見這話小偷眼睛瞪得老大。
一萬塊錢?
一萬塊錢!
真敢說啊,他可沒見過這麼多錢。
兩百三百的他能拿出來,上萬真是天方夜譚。
“多少?一萬?你瘋了吧,就是殺了我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你還真是獅子大開口。大哥,我看你身手挺好,要不你和我一塊乾吧,虧待不了你。”
李明清一巴掌打在他腦門上。
還想把他發展成下線。
欠收拾。
“再多說一句信不信我把你門牙掰下來。”
兩人說話的動靜有點大。
周圍的人聽見聲音噌的湊過來看究竟怎麼回事。
大半夜不睡覺吵吵什麼呢。
“怎麼回事?”
“這是鬨哪一出?打架的話下火車再打。”
“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
七嘴八舌,說個不停。
小偷靈機一動喊道“同誌們,幫幫忙,他是人販子。”
此話一出,人們瞬間警惕。
人販子就應該打死。
大家夥紛紛看向李明清。
看穿著氣質根本不像人販子,倒像知識分子。
李明清道“這人是小偷,我們去找乘務員,在附近的站點送他去公安局。”
“大家彆信,他真是人販子。”
“行了,大不了我們倆一塊去公安局,彆掙紮了,跑不了。”
這時,有個男同誌道“我認識他,他是李明清同誌,不可能是人販子,這個人肯定是小偷。”
男同誌吆喝的這一嗓子非常有用。
人群中有好幾個人認出李明清。
既然李明清的身份被證實,那說李明清是人販子的人一定是小偷。
必須得找乘務員和乘警。
於父擠過人群道“這個人確實是小偷,剛剛我的錢差點被順走,李同誌是好人。”
來了兩名乘警。
“發生什麼事了?”
“抓到一個小偷,他說一夥的有好幾個人,你們可以仔細問問。”
李明清說完把小偷交給乘警。
接下來的事他就不管了。
第二天中午,乘警押著三個人在附近的車站下車。
警察已經收到通知早在出站口等著了。
李明清坐在靠窗的位置。
邊嗑瓜子邊看窗外掠過的風景。
乘警找過來道“李同誌,多虧你才抓到小偷團夥。他們多次作案,一直抓獲卻無果,多虧你,最終抓獲。”
“應該做的。”
乘警對著他敬禮後便離開。
李明清見兩人離開鬆了一口氣。
繼續優哉悠哉的嗑瓜子。
於父端著一盤盒飯過來,剛剛從乘務員那裡買的。
“明清,來,吃中午飯。”
“叔,你們吃吧,我不餓。”
他剛剛趁沒人的時候拿出來兩個熱騰騰的肉包子吃了。
一點也吃不下去。
“點心不撐肚,我嘗著火車上的飯菜還行,蠻好吃的。我買了三份,你不吃等會就涼了。”
他放下盒飯就走了。
實在過於熱情。
李明清把盒飯悄默聲的放進空間。
反正不能扔,多浪費糧食。
到縣城。
於父和於母去招待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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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清去供銷社正好和他們順路。
招待所就在供銷社不遠的位置。
“你們怎麼不去村裡住?懷智蓋得房子一共有四間房,有地方住。”
“我們老兩口就不去添麻煩了,住招待所就行。”
先休整一晚上明天再去村裡。
要是去村裡住兒子和兒媳婦得忙著燒飯做菜收拾屋子。
本來上工就累,就彆多添麻煩了。
於家老兩口在於懷智的成長過程中給予的個人空間非常的足。
從來不過多乾涉。
即使在人生的重大決策上也隻是給予客觀公正的意見。
在於懷智小時候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把關大方向。
老兩口非常的有邊界感。
不會因為他是他們的兒子就要求事事遵從他們。
——
李明清到供銷社時,李明清正和李老婆子說話。
他沒想到自家老母親會在。
“娘,難不成是專門來接我的?”
孫佳雪和李老婆子同時回頭。
“去滬市這麼長時間我看你瘦了不少,回家我給你煮肉補補。”
他笑著道“不瞞你們說在滬市天天海吃海喝,怎麼可能瘦,看看我若隱若現的雙下巴。”
孫佳雪歡喜道“明清哥,娘來縣城半個多月了,幫忙照顧小宏和小哲。”
“我覺得是去你家休息的,隻需要做飯洗碗,彆的什麼都不用乾,有時候佳雪還會從飯店買現成的飯菜回家。”
周明在一旁繼續當透明人。
聽著他們的話心裡酸溜溜的。
他什麼時候才能過上這麼舒坦的好日子。
李老婆子道“我先回家做飯。”
孫佳雪還有半個來小時下班,李明清在一旁等她。
“明清哥,我昨天剛給你寫了一封信寄到滬市,還以為你得過兩天才回來呢。”
“沒事,沒人簽收就退回來了。”
“下次再去這麼長時間我肯定帶你一起去。”
他特彆想孫佳雪。
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冷不丁的一個人住了一個多月實在難受。
孫佳雪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
她拿出報紙放在他麵前讓他打發時間,一直盯著她,她腦子都要不轉了。
周明主動搭話“明清,你以後要在滬市上班嗎?”
“無可奉告。”
“閒著嘮嘮嗑,你要是去滬市上班老婆孩子怎麼辦?難道一起帶去滬市?肯定得花不少錢吧。”
周明想到花那麼多錢就難受。
“嘖,你怎麼跟村裡老婆子似的。”
“說真的,我看你還是自己去滬市吧,佳——孫同誌和三個孩子在縣城也不錯。滬市有沒有適合我的工作?”
“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李明清不知道為什麼周明一直對滬市情有獨鐘。
之前他去首都也沒見他這樣。
“我才三十來歲,未來可說不準,說不定以後我能在滬市定居,可能還和你是鄰居”,周明幻想道。
“你先在縣城定居再說。”
縣城都沒房子還想去滬市定居。
不切實際,不知道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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