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擺了擺手,便駕上戰馬隨著三百騎軍,百餘名參謀離去,同行的還有涉間的親衛營,親衛營將護送一行人前往蒙恬的大營才會返回。
“回去吧。”直到一行人消失在視野中,涉間鬆了口氣說道,這個燙手的山芋,總算是送走了。
眾將皆是隨涉間回到大帳。
這三天時間裡,林躍一直在隨著韓城考察,好在遇到匈奴遊騎不多,遠遠便被白馬義從解決掉,沒有出現亂子。
大營內的其他人也沒有閒著,紛紛四散開來圍剿匈奴騎兵,說是挖地三尺也不為過,因為大家都知道,大將軍與公子扶蘇要來了!
踏進大帳,涉間便開口說道“大將軍的大軍還有五天時間就要到了,這段時間裡,各位掘地三尺也要給我搜查仔細了,不然丟的可是我們所有人的臉麵!”涉間厲聲道。
“諾!”眾將應道。
“林嶽。”涉間說道。
“末將在!”林躍應道。
“你部渡河,掃蕩匈奴!”
“諾!”林躍起身應道!
“其餘人馬,繼續巡視!”涉間沉聲道。
“諾!”眾將齊聲應道!
“去吧。”涉間揮揮手,眾將走去營帳。
林躍直接返回營帳,與趙雲便說道
“子龍,召集白馬義從,隨我渡河。”
“諾!”趙雲應道,隨後走出大帳。
林躍則趁著白馬義從集結的時間,看起了韓城送他的一本書籍,一本普通的沒有品級的書籍,《秦律》!
韓城曾說,如今的中車府令趙高,便是因為學習法家知識,精通各項秦律才被提拔的。他得知後,便也效仿著苦讀秦律,可以說這幾本秦律,是他十年間升到這個位置最大的倚仗!
所以他將這幾本秦律送給了他,林躍在這幾天時間裡,便一直在讀這幾本秦律,遇到不理解的,韓城還會親自為他解釋。
這幾本《秦律》,也讓林躍對秦朝有了一個不一樣的認識。
以往隻聽說秦律嚴苛,林躍這幾天發現其實並不儘然。
秦律中有很多法律與後世乃是現實中所相同。
例如絕對不能用刑逼供,否則無效。
例如乞居,如果你對判罰不滿意,你可以從縣尉,上訴到郡尉直至上訴到廷尉。這與後世的初、中、高級法院有異曲同工之妙。
例如秦律規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減一等,這也是秦朝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例如《金布律》中規定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這與現實中的不能拒收龍幣一樣。
還有秦朝的消費者法《金布律》金布律規定,購買商品必須開“契劵”(小票),一旦發現有質量問題,商家必須給退換,商家如果不退換,則重罰之!
同樣是《金布律》中規定“有賣及買,各嬰其賈”。簡單來說就是明碼標價!在秦朝永遠也不用擔心“雪糕刺客”或是“切糕”之類的商品出現!
但讓林躍最喜歡的幾條法律還是以下幾條。
《秦律》規定,在百步以內,有人需要幫助(救治或正被侵害),你一旦袖手旁觀,那將麵臨嚴厲的處罰!
什麼,你說你上次見義勇為後被訛詐了,而且法官說不是你的原因你為何要管?
從此以後你的心就變得堅如磐石,各掃門前雪?
如果那個法官生在秦朝,會有人教他做事的。
當然,如果你生在秦朝,你就更不用擔心了,因為秦朝有一條法律是“誣告反坐”。就是對方告你什麼罪名,如果查實後沒有,對方就會以同樣的罪名進去吃牢飯。
同理,如果你見義勇為後被訛詐,老人家要你賠償一百萬,那恭喜你,一旦查實你無罪,老人家為了補償你那受傷的幼小心靈,會賠償給你一百萬的。
所以那些碰瓷的人,慶幸晚生了兩千年吧。
還有女性保護法,那就是“夫為寄豭,殺之無罪。”
那就是一旦你的老公出軌,不用哭哭啼啼,也不用故作堅強,隻要抓了現行,是姐妹就砍他,因為殺之無罪!
還有正當防衛的概念,《毋故入人室律》規定,隻要有陌生人進你的家,被你抓住,你可以直接砍他,砍死了無罪。
你不必擔心小偷為了逃跑跳樓,受傷了你還要賠償的情況。也不必擔心對方闖進你家裡,你反殺後還要被判防衛過當的情況。
還有秦律不允許罵官員和誇獎官員,不準辱罵是因為不準妄議朝政;而不準誇獎,則是因為以防官員熱衷作秀!
還有很多很多,《秦律》有些嚴苛不假,但卻非常細致,整個帝國方方麵麵都有所規定。
而飽受詬病的連坐製度,也並非秦這個時候獨有。往前,戰國時魏國與齊國都有,往後,曆朝曆代也都有。
例如誅九族、更有甚至是誅十族!甚至還有種種換了方式的連坐製度。
熟讀這些後,也讓林躍產生了些許疑惑,那就是陳勝所說的“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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