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的說,那是董霖在茫茫人海中向李雲發出的一個訊號,可是接收到訊號前來的人卻不是她。
這次的警察是第三個接收訊號前來的人了,然後就把他關在了這裡。
那時,董霖送李平和他的爸爸一個叫李凱的人離開花朝村,去找他的媽媽。
等他把他們送到那女人身邊,再返回花朝村的時候,李雲就不見了,山洞裡沒有,月園也沒有。她就那樣,無聲無息地消失了,隻言片語都沒有留下。
可是董霖不甘心,於是,董霖又回到了這熙熙攘攘的城市,去過伯父李本華家曾經住過的大學,找過伯父的前妻梁莎,還在市府大院門口蹲守了好幾天,終於見上伯父的朋友李倫。
一無所獲!可直覺告訴他李雲存在著,隻是不想見他。
董霖失魂落魄地到處轉悠,也回了家,父母並沒有罵他,眼睛裡反倒有一絲喜悅,離家出走失蹤的兒子總算回來。
董霖也去過學校,果不其然,他因為逃學已經被勒令退學。然後他遇到大學住同一個宿舍的同學劉康,劉康說想創業,開個廣告公司,說有個初中同學在一家金融公司,可以接到那家金融公司的廣告業務。
可是劉康家裡條件不好,他大學的學費生活費都是他自己打工掙的,到畢業手裡也就勉強攢了萬把塊,開廣告公司起碼要租個門麵買個複印機吧,他想拉董霖入夥,反正董霖也不可能找到工作。
董霖是另外的想法,他一聽見廣告兩個字,眼裡閃起光芒,覺得廣告很好,廣告可以把他想要發出的訊號傳遞出去,也許就能讓李雲接收到。
而且,董霖已預計到,尋找李雲估計需要一段時間,他需要在這社會上立足。
於是董霖找家裡要了四萬塊錢,和劉康合夥開起廣告經營部,學校側門外城中村一間門麵,簡單兩三台二手設備,找了個兼職的學妹做設計,廣告經營部就開了起來。
劉康果然從他初中同學那裡拉來了生意,那家金融公司的傳單、海報等平麵廣告業務都交給了他們。金融公司嘛富得流油,給得起錢,當然他們請人家吃喝玩樂也花的不少。
劉康展現出了他大學幾年在外麵兼職混社會的豐富經驗,也拉到了不少其他業務,廣告經營部生意紅火,不到一年的時間,去掉開銷他們就淨賺了二十多萬,四六分賬,董霖把從家裡拿的錢還給了父母,手裡還攢了十多萬。
可在劉康跑業務的同時,董霖卻隻能跑腿打雜,在業務營銷上隻有點小打小鬨的生意,儘顯廢柴本色。
劉康的臉色漸漸不好看了。
然後從徐晴潑到董霖臉上的一杯果汁開始,他們散夥了。董霖把廣告經營部的股份以十五萬轉讓給劉康,湊了二三十萬,開了餐館。
這張傳單就是他當時給那家金融公司製作的傳單之一。董霖印象很深刻,因為他們一次性要製作一百萬張,很大的手筆,而且畫麵上需要很多的人物肖像,於是他順帶把自己的頭像植入了進去,頭像下還用很小的字把他的電話號碼也打在上麵。
等一百萬張傳單發出去,就有一百萬個機會讓李雲看到他、聯係他。可是,從始至終,李雲都沒有聯係他。
效果還是有的,第一個看到這廣告聯係他的是溫華,董霖在花朝村收的徒弟。當時溫華在一家機械製造公司工作,正好是他熱衷的事。
第二個找到董霖的是劉嬋,李平的媽媽,把李平和李凱放在他那裡過暑假。
可是董霖搞不懂,這張宣傳單和經濟犯罪有什麼關係呢?跟自己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張宣傳單上的內容符合廣告法。
經濟犯罪?董霖開餐館也照章納稅,他剩下的經濟活動就是買了一套房子,才取得進那個小區的資格。
本來那小區的平均房價一萬五六千一平米,董霖買的是尾盤,景觀也差一些,打折價隻要一萬二,但當時他餐館剛開業沒多久,手裡沒多少錢,付不起首付。
開發商被他軟磨硬泡得沒有辦法,以小區平均價跟他簽合同,他以幾乎零首付辦理按揭貸款付了購房款。
可是這在當時是很普遍的操作,這一兩年董霖按時還貸款,而且隨著房價上漲,他房子的市場價格也漲到了一萬六七千了,這也不算騙貸吧。
看著手上的銀手鐲,董霖突然一股無名之火湧上心頭,兩隻胳膊相互拉扯,想掙開那枷鎖,卻隻弄得胳膊生疼。
董霖又一腳將凳子上的盒飯狠狠踢了出去,一甩胳膊,狠狠砸在牆上,恨不得要發狂,恨不得砸門。
就在他忍不住要大吼放他出去的時候,不知從哪裡傳過來笛聲,那笛聲悠遠溫和,如清泉潺潺流過,讓他的怒火頓時熄滅了。
他坐下來,靜靜聽著那笛聲,心裡油然升騰起希望,他堅信自己沒有犯錯,會清清白白地走出去,也終將會找到李雲!
第二天早上,那女警官又送來了早餐,她看著撒在地上的盒飯,皺了皺眉頭,準備帶著早餐走,董霖連忙說,“給我吧,謝謝了!”
她轉過頭看看董霖,把早餐遞過來。
董霖接過來,坐到凳子上,用帶著銀手鐲的手慢慢打開,拿出青菜包默不作聲地吃起來。
她微微一笑,轉過身,走出去關上了門。
整整一天,飯食都按時送來,卻沒有人找他問話,他也再沒從他們那裡得到半點信息,他感覺自己仿佛被世界拋棄一般!
晚上,笛聲又再次響起,穿過重重牆壁和門窗,飄到董霖那裡,讓他平靜,得以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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