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溪邊遇故人_春生江上_思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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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溪邊遇故人(1 / 2)

苦等半日無果的洪鵠憤懣不已,待其平複下來,開始仔細回想。

想那婦人與孩童模樣,不似流民打扮,亦不似行腳商販,想必應是清禾縣本地農戶。

想通此處,洪鵠便決定明日啟程到清禾縣附近村落找尋一番。

第二日清早,洪鵠便踏上了尋找之旅,可惜那玩偶沒能派上用場,否則倒是省去許多麻煩。

不過對於踏遍中洲一十二國的洪驢友而言,清禾縣不過區區糖丸之地而已。

五日後,洪鵠沿著官道趕路,再往前便出了清禾縣地界。

此些天,洪鵠遍尋了清禾縣轄下七鄉八寨,始終並未發現男童蹤跡。

莫非那男童並非清禾縣農戶?

洪鵠對其前幾日做下的猜測產生了懷疑。

不過想來也是,廟會乃是民間盛事,鄰近幾縣百姓趕來參加慶典,或是販些土產、購置些家用怕是再尋常不過。

如此說來,鄰近幾縣怕也得列入行程。

洪鵠想著,繼續朝前行去,行不多久,前方出現一條岔路。

左側仍是官道,右側乃是一條鄉間土路,不過此路頗為寬闊,不比官道遜色多少。

洪鵠朝著鄉道眺望,隻見遠處有一山,狀似葫蘆,頗為奇特。

瞧著此路光景,想必沿途必有大村大寨。

於是洪鵠轉道朝著鄉道而去。

葫蘆山腳小溪邊,一男童和一女童正在溪邊采著水芹,男童約莫八九之齡,女童較小,約莫隻有三四之齡。

如果洪鵠在場,想必十分欣喜,因這男童便是其苦尋幾日無果的正主。

男童喚作李河,乃是葫蘆山腳李家村村民,女童喚做李丫乃是李河的小妹。

“相傳葫蘆山下壓著兩隻大妖,一為美人蛇,一為毒尾蠍。兩隻大妖蛇蠍心腸,終日魚肉百姓,百姓苦不堪言。一葫蘆仙人遊經此地,見百姓疾苦,戰於二妖,一時間天昏地暗,地動山搖,最後葫蘆仙人化作一巨大葫蘆將二妖鎮於底下,巨大葫蘆化作了大山,便成了今日的葫蘆山。”

李河光著腳丫在溪中采著水芹,一邊采一邊對小妹李丫講述葫蘆山的來曆。

小妹李丫穿著肥大寬鬆明顯大了一號的衣服蹲在了溪邊,負責將李河采上來的水芹堆到一起。

“哦……”

聽完李河的講述後,小妹李丫發出吃驚的感歎,隨即又擔憂問道

“那……那兩隻妖怪,他們還會出來害人嗎?”

“放心,他們被葫蘆仙人化作的大山永遠鎮在山底,葫蘆仙人會保護我們的。”

“那為何李蛋哥哥說山上有妖怪,會將上山之人全部吃掉,甚至還會跑到村裡來吃人?”

聽聞李丫此言,李河憤憤說道

“那是山上的大蟲與豺犬,當年咱爺便是叫那可惡的大蟲給咬去了左腿,等我長大之後,定要成為一名將軍,將那山上的大蟲與豺犬全部殺光,為咱爺還有大爺三爺報仇。”

李河家中世代貧農,平日裡靠著祖上傳下來的幾畝田地勉強過活,日子過的十分清苦。

李爺那一代,兄弟三人,李爺排名老二。

因家中窮困,隻娶得起一房媳婦。

李太爺便讓兄弟三人抓鬮,結果李爺娶了媳婦,生了一子一女。

到了李父這一代,小妹遠嫁,李父為了減免賦稅,貼補家用,從了軍,常年在外戍邊,幾年方得歸家一次。

早幾年,葫蘆山上猛虎下山,進了李家村,幾戶遭了殃,其中最為淒慘的便屬李河一家。

那一夜,李爺聽到院中家畜不寧,便起身推門查看,不料一斑斕猛虎立於院中,見李爺出門便一把撲將過去,咬住了李爺的大腿。

李爺痛呼出聲,驚動了住在隔壁的大爺和三爺。

兄弟二人見李爺危難,不曾多想,掄起鋤頭扁擔便衝將上去與那大蟲搏命。

大蟲背後遭襲,吃痛之下鬆下虎口,轉身撲向了大爺和三爺,待到村中裡正帶著幾名獵戶而來,李爺一條腿血肉模糊趴在門口,大爺、三爺兩人躺在血泊之中,已經沒了生息。

大蟲被獵戶驅趕,又抓傷了幾人,最後逃回山中。

後來葫蘆山下三村聯合組織獵戶上山除虎,不過去了幾回都未能尋到大蟲蹤跡,之後便不了了之。

當時的李河年僅四歲,親眼見到李爺那血肉模糊的大腿,還有躺在院中血流了一地的大爺和三爺,幼小的心中受了極大刺激。

在村中鄰裡幫襯之下,終於辦完了大爺和三爺的喪事。

李爺腿傷的醫治以及後續的調養開銷,讓本就清貧的家中雪上加霜。

待到李父告假返回時,大爺和三爺早已入了土。

原本李父再過半年便可解甲歸田,見家中情況,便決定繼續從戎。

李父返家時,見李河神情呆滯,極少言語,仿佛失了魂一般,便上前詢問,誰知李河見到父親之後,一下痛哭起來,積蓄許久的情緒和恐懼瞬間傾瀉而出。

李父寬慰許久,李河才止住了哭泣弱弱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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