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不會讓你們簡單死去,這樣太對不起你們的所作所為!在你們的罪業未焚燒至儘前無法死去!好好品嘗這份‘淨化’之苦吧。”
說罷,天之絕夜高舉左手,掌心處有朵幽冥紫火在燃燒,隨即他掌擊地麵,幽冥紫火以他為始往被冰凍的惡魔擴散而去,直至全部惡魔沾染為止,開始焚燒其罪業。
這些人已被惡魔奪舍,連靈魂都被吞噬,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是!!
他們生前所犯的罪惡卻不會為之消散或抵消,還留存在身。
這份罪業,必須焚燒乾淨才準許他們去往冥界!
至於死者靈魂沒有也能去往冥界的問題,有沒有靈魂關這人是否死亡何事!
任何生靈隻要存在於世過,有生必有死!
怎麼生他不在意,怎麼死他也不在意,但你死了就得去往冥界,這是結果!
生過必死,不死何生!
你生,是過去!
你死,是現在!
他生,則是未來!亦是過去!
也就是說,你死後有沒有保留靈魂這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確實死了這事實!
你死後,必定要轉世!不然世界無生靈誕生。
至於轉世為何,這就得你生前的功德。
但有一點,罪業必須消散!
即焚燒。
罪業代表大罪,殺生、毀人等罪惡。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回!
罪業不消,因果不斷,前世之事必與今生交纏,償還其惡!
可以說,這人還活著,並未死去,隻是當前失去過往記憶而已。
這是冥界不允許的事!
所以,冥王必須把死者的罪業焚燒掉才能讓死者踏進冥界範圍,因為對方存在複活的可能!
也就是說,這些人有無靈魂都不影響罪業還留存在身,未消無法去往冥界。
霎時,被冰凍的惡魔們發出了痛心疾首之聲,響徹天際,淒慘無比,聞者傷心聽者流淚。
惡魔本該沒有罪業,他們的存在便是罪惡,做惡犯罪才是他們的生存意義,不是被消滅就是為禍人間。
但讓他們把這些人的靈魂吞噬掉,隻能承受這份淨化之痛苦!
幽冥紫火,雖為神火,但它隻能對死者、邪祟詭異等存在造成傷害,即便普通人也能揮手熄滅它。
它以罪業為燃料,生靈罪業它不能燃燒,其作用是用來焚燒死者的罪業以淨化其存在。
罪業如柴,助冥火燃燒,罪業越重越多冥火之勢越大,燃燒時間就越久。
至於多痛苦,那就是身處烈火之中,愈來愈痛苦,但無法失去意識,冥火未熄滅前意識保持在最清晰狀態!
惡魔哪能受這等痛苦,還是替彆人承受!!於是把宿主的靈魂歸還,趕緊消散於世才是解脫之法!
這人間,今後不來了!誰愛來誰就來,反正他們不會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