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特魯曼先生說些什麼,林奇就搶先一步說道,“它什麼都不需要,在我的手裡,它遠比在政客和軍方的手裡更安全。”
“至少對我這樣的人來說,和平比戰爭更寶貴!”
他伸出手指著上方,“如果他們知道了這是如何做到的,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潛在或者直接的敵人也會知道,聯邦沒有秘密!”
這也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特魯曼先生思索了一會,他認同了林奇的觀點,聯邦沒有什麼秘密。
“我可以幫你說服那些人,但你必須和聯邦政府簽訂一份協議,它將會作為決定性的武器來使用,並且你自己使用它之前,也需要提前告知我們!”
林奇沒有猶豫,“沒問題!”
其實這件事從某種角度來看,對林奇不僅沒有害處,反而有很多好處。
這種好處是無形的,就像是……一個孩子手裡拿著能毀滅世界的按鈕,所有的大人這個時候要做的都不是去恐嚇他,懲罰他,而是讓他始終保持高興。
隻有他保持高興時,他才不會按下那個該死的按鈕。
當然這種比喻稍微誇張了一些,但道理是相同的。
這種敏感的武器一旦使用,就會遭到很多外交麻煩,所以能不讓林奇用,就不讓他用。
那麼他遇到的一些小麻煩……怎麼辦?
當然是由政府來解決!
“其實……”,林奇此時看上去有些猶豫,“……技術不是不可以轉讓給軍方,你知道,我對聯邦的熱愛不比任何人差。”
“聯邦的強大對我們這些商人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特魯曼先生聽完笑了起來,“我會把你的意見轉達給國防部,他們會派人來和你談。”
一開始林奇還是想要把這個技術藏起來的,但後來一想,集束炸彈這個東西其實它根本沒有什麼名堂,等飛機的技術上來之後,幾乎所有的國家都能研究出這樣的武器來。
科技的發展會讓飛機朝著兩個方向發展,要麼載重量更大,要麼飛行速度更快,無非就是這兩種發展趨勢。
隻要載重量達到一個足夠的程度時,他們完全可以用小型航空炸彈代替集束炸彈。
一次投下幾百枚炸彈,這和集束炸彈從破壞力上來說,根本沒有什麼區彆了,可能唯一還是有點差距的就是爆炸的時間。
一個是瞬間摧毀大範圍內的有生力量,一個是在短時間裡摧毀一切,包括建築物。
甚至在城市戰爭中,連帶著摧毀建築物的價值,比單純的摧毀有生力量更有戰略意義!
既然如此,那就不藏著了,拿這個東西換一些好處更合適。
林奇的思想轉變的非常的快,隻是一個權衡,就作出了決斷。
這也是大多數成功人士都必然存在的特質,他們一旦有了決定,就會立刻著手進行。
而不是反複的思考自己這麼做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壞處。
人是智慧生物,智慧生物最可怕的地方在於人類會計較。
可能隻是一點點的舍或者得,都能把一些決定拖的太久,以至於完美的錯過最好的時機。
林奇要好處,簡單,直接,又不會招惹人厭。
他把這種戰略級的武器拿出來給了軍方,軍方和聯邦政府能夠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嗎?
不,他們做不到,因為如果他們真的什麼都不拿出來,失望的絕對不隻是林奇一個人,還有更多的人!
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後特魯曼先生有些感慨,林奇似乎從來都沒有讓他感覺到鬱悶過。
他想了很多次,最終找到了“鬱悶”這個詞來形容那種挫敗的感覺。
你不能說是失望或者失敗,因為從一開始作為無理要求的一方,就不是林奇,而是他,或者聯邦政府,國會甚至是軍方。
林奇可以拒絕,那隻會讓他感覺到很鬱悶。
但林奇沒有過,他總會在恰當的方式用某種交易或者妥協的方式解決這些分歧,這種恰到好處的處理讓他們反而覺得林奇吃虧了。
這就很神奇。
特魯曼先生把這歸咎於林奇的“特質”,他是一個很特彆的人,全世界隻有一個林奇。
也隻會有一個林奇,不會再有其他人了。
即便還有人叫林奇,那也不是他!
他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