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再過三四年,彩鈴時代到來,網絡歌手崛起,或許這些專業音樂人能夠提前適應,也能比原時空堅挺一些。
李勇倒不是看不起網絡歌手,實際上裡麵也有不少精品之作,但爛俗的歌曲的確也有很多,或許真的招所謂大眾喜歡,但這類口水歌對於音樂類型的拓展和進步確實也沒啥作用,反倒還會讓許多人覺得用心做的音樂沒人聽,大家就喜歡“俗”的。
這種事情在後麵的版權時代又重演了一次,李勇儘管並不覺得自己對所謂華語樂壇有什麼責任心,但如果能夠做點什麼有用,他也願意去做。
文藝作品永遠都是多元化最好,要是讓一個類型充斥市場,就不說審美疲勞的問題,也顯得不太健康。
而且有時候覺得好像是市場、是聽眾的選擇,其實更深層次,他們也是被動的選擇,畢竟要迎合流行嘛。
就好比短視頻時代,一首爛歌找好推廣就能堆出一個幾十億收聽的誇張數字,不火也算火了。
那個時候誰去管你整首歌曲的編排怎麼樣,隻要副歌有點兒旋律就行,哪怕抄襲也沒人管,反正錢都拿到手了。
整個環境就是這樣逐漸惡化的,最後受損的還是沒法發聲的聽眾和創作者。
閒話少提,王學男最後選擇的還是電視台。
李勇一個電話過去就搞定了,然後兩人又溫存片刻,李勇先將她送回學校,然後回到自己的學校時,突然看到校門口路邊有個人正在唱歌,那身影著實是熟悉,讓他不得不停下車來走過去圍觀。
“……”
“好、好聽!”
好不好聽不知道,不過這種街邊駐唱,隻要不是碰到成心搗亂的,大家都不介意說幾句吉祥話捧個人場。
幾年時間過去了,夏洛比起當初顯得又滄桑了許多,主要是胡茬的問題。
不過他的眼眸卻顯得明亮了許多,比以前好似多了什麼東西。
等到這一曲唱完,夏洛正打算要收拾東西離開,突然注意到自己跟前多了一雙鞋,然後順著腿往上,再往上,看到一張熟悉的、卻又很惹人討厭的笑臉,“怎麼,不會這麼快就忘了我吧?”
……
“最近兩年,你過得很好啊。”
“最近兩年,看來你過得不太行。”李勇喝了口酒就放到一邊,微微一笑,已經贏得對方的怒氣。
夏洛手上用力攥了攥,青筋爆出,但很快又釋然一般放開。
“你怎麼會跑這裡來?”
“這裡又不是你的地方,”夏洛翻了個白眼道:“再說我想去哪裡就去哪裡,隻要有這雙腳在,喜拉馬雅山我都爬得上去。”
李勇也懶得去糾正他的叫法,點點頭道:“你說的也有道理,是我想多了。”
夏洛嗤笑一聲,又掏出了一包煙來,自己點了,也沒打算遞一根給他。
李勇笑了笑,並不以為意。
他還是老習慣,彆人抽煙他無所謂,但是自己不抽,除非人設有必要。
好在目前來說,倒也不存在這個問題。
而且如果說以前普通人時期,煙這玩意兒可能對他還有些作用,那到現在,他的身體和精神早已不在普通人的層麵,可以稱之為“超凡”了,拿煙就更沒什麼意義了。
“說實話,我很恨你,到現在也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