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是一個說話算數的男人。
昨晚兼職做到晚上十點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時候,便提前跟供銷社的老板請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聽他說午休過半個小時就回來,才勉強同意。
供銷社搬來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乾活認真,從不懈怠,老板對他一向很滿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鐵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後,便蹬著自行車往報社方向去了。
報社在縣城的西麵,離供銷社大概二十分鐘的腳程。他對那邊不怎麼熟悉,之前問過縣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況。
同事說,這邊交通方便,又靠近新開發區,近幾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這邊大多數的房子都偏貴,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這邊要找房子住,肯定會很費勁。
程天源考慮薛淩在這邊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煩,所以堅持要在這邊找。
可惜,他繞了大半個小時,還沒找到掛出租的房子。
他在報社附近繞來繞去,繞了一條大路和幾條大巷子,除了幾家破舊老房子外,一點兒收獲也沒有。.
儘管已經入秋,不過秋老虎的太陽可一點兒也不遜,曬得他臉皮微微痛。
瞧見巷口有一棵大榕樹,他將自行車推過去,坐在榕樹下的石板上。拿出鐵水壺擰開,灌了好幾口,乾涸酸澀的喉嚨才總算緩過來。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個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遠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將早上買的冷饅頭拿出來,啃了幾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著。
忽然,眼前出現一雙熟悉的塑膠女款涼鞋1
他本能抬起頭——看到薛淩額頭汗水點點,發絲微亂,一雙美麗眼睛正笑盈盈看著自己,雪白俏臉因為跑動的關係,微微紅了。
他驚訝挑眉,將口中的饅頭咽下。
“你怎麼來了?”
薛淩喘著氣,笑嗬嗬解釋:“剛才在那邊路口看到你,離得太遠,喊了你沒聽到。我是一路跑過來的。”
語罷,她累籲籲坐在他的身邊。
程天源見她跑得累,連忙將饅頭擱下,擰開水壺給她。
“喝兩口,歇一歇。”
遞出的動作停頓一下,他猛然往回縮,手往口袋裡翻找過去,一邊解釋:“剛才我喝過。我找出手絹給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沒紙巾這樣的小巧東西,大家身邊都帶著一兩條手絹,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淩絲毫不在意,手搶過他手中的水壺,大口喝了好幾口。
程天源看著她吞咽的動作,暗自有些尷尬。
大城市長大的人就是不一樣,她一個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個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實在不行!
他不自在輕咳,開口打破彆扭的尷尬。
“報社在前麵那條街,剛才我繞過那邊兩趟。天氣熱,你怎麼還出來?吃了嗎?”
薛淩將水壺塞給他,一臉不好意思。
“天氣這麼熱,你中午隻休息一個小時,還要大老遠跑來幫我找房子,我怎麼能躲裡頭涼快!我還沒吃。”
程天源劍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掛在中天的太陽。
“都快十二點了吧。我先帶你去找點兒吃的,還是咋地?”
“不用。”薛淩笑嘻嘻打開軍色斜包,掏出仍熱乎的鋁餐盒,道:“我們一塊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遞了一個餐盒給他,自己打開一個,裡頭裝著白米飯,還加了十幾顆花生米在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