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同和弟弟都愣住了,轉而沉默下來。
好半晌後,鄭大同率先開口:“以後儘量不要提媽媽。爸爸已經決定跟媽媽離婚……除非她以後都不賭了,不然不想跟她再見麵。你們都要體諒爸爸的不容易。”
妹妹是媽媽的貼心小棉襖,聽到此話忍不住掉眼淚。
“可是……她是我們的媽媽……”
鄭大同低聲:“傻瓜,她當然還是我們媽媽。爸爸說了,離婚後我們還是可以去看媽媽的,他不會攔著。隻是他不得不跟媽離婚了。”
“就是就是。”弟弟嘟嘴不滿:“再不離婚,以後媽估計連廠子都給賣了,到時我們可能連書都沒得讀,連飯都沒得吃。”
妹妹聽罷,不敢再說什麼了。
一會兒後,鄭三遠走了出來,掏了兩張一百塊的給大兒子。
“大同,今天是星期六,你吃飽後帶著弟弟和妹妹下樓買一些日用品,學校宿舍缺什麼就買什麼。接下來要夏季了,需要加衣服也一人加兩套。”
“謝謝爸爸。”三個孩子異口同聲。
鄭三遠開心道:“趕緊吃飯,吃完去逛商城。”
不料吃了一半,客廳裡的電話響了!
鄭三遠緩慢站起來,拿起了電話。
是廠裡的龔秘書打來的,說是他的老嶽母和大舅哥去醫院找不到人,匆匆又跑去毛衣廠了。
“老板,他們說……讓你同意拿一千塊……去警察局救出嫂子……還說,嫂子隻要交上罰金,就能放出來。”
鄭三遠皺眉道:“你跟他們說,現在廠子都是淩淩在看著,我做不了主。他們幾兄弟姐妹想救她出來,就帶錢去,我這邊沒有。”
龔秘書低聲:“他們還說……要去看你。”
“這邊不是我的地方。”鄭三遠解釋:“十八樓是淩淩自家的地方,我隻是暫時借住。你跟他們這麼說吧。”
語罷,他掛了電話。
三個孩子吃得快,跟他道彆笑嗬嗬下樓去了。
鄭三遠目送他們離開,嘴角溢出笑容。
沒有那個糟心媽,家裡的氣氛總算一改之前的沉悶和壓抑,變得歡快起來。
那天晚上,薛淩從毛衣廠回來,還帶了一兜子的橘子來看他。
“這是我爸的朋友送的,很甜。孩子們呢?讓他們出來吃橘子吧。”
鄭三遠解釋:“都在屋裡看書學習。我說了,白天玩,晚上得學習。”
薛淩扶著肚子坐下來,問:“孩子們來了,你都不敢去我們家吃飯了?那你們的夥食怎麼安排?孩子們會煮嗎?”
鄭三遠笑嘻嘻答:“樓下那麼多餐館,哪裡需要怕沒東西吃。一到吃飯時間,幾個孩子就拿著鍋下樓買,上樓打開都還嫌太熱乎。”
“那也好。”薛淩微笑:“方便就好。”
鄭三遠遲疑一下,問:“我老嶽母和大舅哥……沒給你添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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