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
“明白!”
陸亦可和楊東先後點頭應答,對於張凱的意思,兩個人已經聽的很清楚了。
辦案程序之所以會出現問題,肯定是有省紀委或者監察委的領導做過特殊指示,指示由案件審查室調查。
那麼從這裡麵就可以想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指示案件審查室來調查,而不是指示紀檢監察室,不管是第一還是第二第紀檢監察室,為什麼都沒有調查這個案子?
會不會是某位領導所分管的範圍隻是案件審查室?
如果是這樣的話,會是哪位領導那?
那麼這個範圍基本上已經很窄很小了。
省紀委的三位副書記裡麵,除了分管日常事務和作為監察委(廳)一把手的馬樹立之外,其他的兩位副書記,都分管不同部門。
具體到吉江省紀委內部,就是省紀委副書記陳躍民負責分管第一到第五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政策法規室,糾風室,黨風廉政建設室。
省紀委副書記章同文負責調查研究室,案件審查室,宣傳教育室,政策法規室,信訪室,乾部管理室等。
剩下的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室,老乾部處,則由省紀委秘書長負責。
基本上吉江省紀委,就是這個架構和權力構架。
那麼也就是說這一次案件很有可能是章同文副書記直接下令,讓案件審查室去調查。
案件審查室有沒有調查的權限那?當然有!
就是最後一條,負責本部門乾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這裡麵主要是承辦領導交辦,意思也就是說如果上麵領導有其他工作部署,案件審查室是可以去處理承辦。
所以真要是說違反了紀委工作程序,也不儘然。
因為領導交辦了,就可以去辦理,領導臨時賦予了這樣的職能職權。
而且省紀委副書記章同文畢竟是省紀委內部的前三把手,完全有這個權限和權能。
這就是董春華案件所麵臨的情況。
當然了,這一切都隻是猜測而已。
到底是不是章同文書記下達的任務,讓案件審查室去調查,誰也不清楚。
也許不是章同文書記,也許是其他省紀委常委,或者案件審查室主任,這也說不定。
不過可以認定的一點,那就是這個案子絕對不簡單。
或者這麼說吧,其實省紀委所調查的一切案件都不簡單,能夠輪到省紀委出手,本身案件就已經非常大了。
“我在省紀委都聽說楊東同誌的審訊工作是非常出色的,基本是其他同誌能用一周審訊結束,你能用一天就解決。”
“我很好奇,也很期待,你能不能把董春華審訊清楚。”
“秋秋,你和兩位同誌去審訊吧。”
“我在監控室盯著,有任何問題,我及時和你們溝通。”
“戴上執法耳機,拿著執法記錄儀和執法錄音筆,去吧。”
省紀委辦案嘛,這設備自然是上了一個檔次。
不僅有執法耳機,可以聽清楚監控室領導的喊話,也能用執法記錄儀,也就是視頻記錄儀,以及執法錄音筆。
而這些先進的設備,靈雲市紀委目前還沒有采購。
楊東覺得靈雲市紀委,也應該提升一下設備,升級換代了。
回去之後,可以和領導提一提。
當然這需要一大筆錢,靈雲市紀委如果沒有這筆錢的話,隻能去和靈雲市委申請。
而靈雲市委書記武新開,可能不太給這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