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陣煙霧噴出,三十一支燧發槍馬槍(沒有刺刀,長度隻有一米一左右)全部噴出火焰。
對麵一窩蜂衝過來的騎兵隊形好像被錘子砸了一下子,頓了一下。
然後,立刻就有十八九個人栽下馬來。整個陣型前部少了一大塊。
這些牧民就沒有組陣概念,一群人隊形像一個蘋果一樣。然後蘋果缺了一塊,好像被人咬了一口一樣。
對麵的騎兵士氣頓時崩潰了。
這些人都是牧民,不是專業士兵,臨時組織起來對抗馬賊。
雖然他們全民皆兵,人人都能騎馬射箭,但是,這也說明他們都是菜鳥。沒有真正軍隊的鋼鐵意誌和紀律。
楊凡的士兵,尤其是這種軍官教導隊,每個人都打壞過十支以上的火銃,他們的槍法都是極其準確的。
一天至少四個小時的格鬥訓練,每個軍官種子都是鼻青臉腫的。
組織性和紀律性不是一個檔次,根本不可比。
要不是在顛簸的馬上,動對動高難度射擊,而且今天有偏南風,戰果還會更高。
對麵的牧民看到,居然一陣排槍就乾掉了他們三分之一的人,頓時嚇得肝膽俱裂。
頓時就有一半的人掉頭往回跑。
“抽出第二騎槍,預備,放”安三溪有條不紊的發布命令。
打完第一支騎槍後,把槍插進馬鞍前的長槍套,然後拔出另一隻騎槍。
砰!砰!砰!
煙霧彌漫,火光閃現,這些牧民前後擁擠成一團,在第二波排搶中,再次有十五六個掉下馬來。
剩下的十幾個人拚命抽打馬匹向後逃去。
“全體都有,快步前進”安三溪眼見打垮了第一波敵人,接著下令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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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小隊從山坡上下來,即使是快步,能聽見兩個馬蹄聲的速度,也顯得比一般時候快很多。
這時候安三溪已經看到對麵的敵人大部隊已經整隊完畢了。那裡足足有一百多人。
有七十多個壯年男人,還有三十多個老頭。女人也拿著弓箭守衛在營地四周。
“所有人都有,接近敵人三十步時,雙手各持一支雙管手銃,自由開火。打完立刻像西側快跑,脫離接觸。”安三溪大聲命令道。
對方人多,沒必要拿菜鳥和對方拚刀子。一人打完四槍,打完立刻就脫離。
自己這一方麵都是阿拉伯馬,蒙古馬累吐血了也追不上。
既然馬好,那就彆怪我欺負你們。我要打你時你跑不掉。你要打我時你追不上我。
這些小崽子都是軍官種子,儘量要減少傷亡。不過最後也得讓他們肉搏一下見見血。
雙方越衝越近,敵人群裡有一個穿著盔甲的人。帶著八瓣鐵盔,身上是鏽跡斑斑鎖子甲。
安三溪知道,那人就是這個部落的那顏。也就是頭人。隻要自己殺死他,按照草原上的規矩,自己就是這個部落的新那顏。
他的女人和崽子都歸自己所有。他馬匹、牛羊、部落也歸自己所有。
這是草原上千百年流行的規矩。
和狼群一樣,你能打敗狼王,你就是這個狼群的新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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