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火銃不是必須購置的物品,這個看農戶自己的需要。
如果是村社靠近山區的,就需要購置,用來預防野豬禍害莊稼,或者打擊半夜來偷襲羊圈的草原狼。有的地方還有黑熊和老虎,沒有火器真的不行。
有些野獸多的地方,楊凡甚至強製給成年婦女配上雙管燧發槍手銃。就是他們出去拉屎撒尿,出去在地裡乾活,腰間也掛著手銃。
遇到野獸和野人,少數民族的襲擊,就直接掏槍就打。
楊凡不怕武器遍地,會導致治安混亂。因為他的基層組織嚴密。層層控製之下,隻要有完善的槍支管理製度,是不會有大問題的。
大漂亮的問題其實不是槍支泛濫問題,而是法律不公正問題,是貧富差距過大問題,是不同種族民族不平等問題。所以有人用槍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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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得助動心了,那個男人不喜歡槍支呢。
推銷員看他動心了,決定再給他加把火。
“韓當家的,你們在陝北沒少受士紳、地痞的欺負吧。他們為啥敢欺負你,就是因為你沒有槍。如果你買了這把步槍,誰再敢欺負你,你就掂槍乾死他!”
這句話說得韓得助熱血沸騰,對,就是這個理兒。
老百姓要是有武器,他們絕對不敢把人欺負成這樣。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不讓老子活,老子就掂槍乾死你!
“一共三十兩是吧,還帶一把刺刀,通條、油壺、擦槍布,油布和牛皮槍套,三百發絲綢定裝鋼芯子彈。買了。”
“好,韓當家的爽快,我做主再送你十個六兩重的鋼槍頭。你家裡一共十口人,找十個竹竿來,就是十把紅纓槍。人手一把,一家人就是一個夥,妥妥的安全滿滿的。”
韓得助苦笑,自己和渾家才二十五歲,最大兒子十歲,最小的雙胞胎女兒還吃奶呢,能用紅纓槍的隻有十歲的大兒子,和八歲的二兒子。
聽說村裡每家都得出一個壯丁,在農閒時參加軍事訓練。
村長作為預備役百戶官負責指揮。保甲長作為小旗和總旗官帶隊。
就是兒童聽也要成立兒童團。八歲以上,十三歲以下,不僅要去學堂念書,還要人手一根紅纓槍,也要練習隊列和跑操。
要是人家的孩子都有一根紅纓槍,自己的兒子沒有,舉著光禿禿的木棍跟在隊伍裡,孩子會自卑的。
畢竟分地時說好的,他們不用繳納佃租,不服徭役。可以祖祖輩輩免費使用楊家的土地。
但是,他們必須附庸軍事義務。楊家是他們的領主。必須忠誠於主家。否則土地會被收回,戶籍被注銷,債務立即清償,人也會被趕走。
這對他們這些從苦海了,掙紮出來,享受了如此好的待遇的人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一般。人都是見過光明,就再也不能忍受黑暗。
讓他們回到過去,比殺了他們還難受。
他們都深深的知道,這個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付出才有回報。他們享受了楊家的良好待遇,就要付出上戰場的代價。
不過他們不在乎,這個時代人命不值錢,隻要有後代傳下去,他們不在乎是否會死在戰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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