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十一月九日,林河市喜歡釣魚的朱玉林正在林訶處釣魚時,隨他一塊來釣魚的兒子朱毅發現訶麵上,有一具疑似屍體一樣的東西浮在水麵上。
朱玉林仔細看了看河麵上的東西,發現真是一具屍體,嚇得立即拿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
林河市警局刑偵隊接到報警後,陸文龍隊長帶著刑偵員迅速趕到現場,幾名刑偵員很快將河麵上的浮屍打撈上岸。
浮屍由於長時間浸泡在河水裡,已經出現嚴重的腫脹,陸文龍很難從外觀辨認出屍體的身份,但是屍體卻被人五花大綁。
刑偵隊法醫經過對浮屍的初步鑒定,確認死者是一名四十五歲的中年女性,身高一米五左右,頭部有明顯的銳器切割的傷口,手上也有明顯的抵抗傷。
法醫根據屍體浮腫情況:判斷弓死者的死亡時間大約在一個星期左右。屍體從林河上村撈上岸後,陸文龍從死者身上發現了一對黃金首飾,以及一條黃金吊墜等貴重物品。
死者身上的重要物品沒有丟失,顯然可以排除謀財害命的可能性,那麼死者的死因究竟是因為情殺?還是因為仇殺呢?
秦仁傑接到陸文龍的電話後,帶著法醫王鵬,美女助手楊穎從省城來到了林河邊。
法醫王鵬對屍體進行複檢時:發現死者的頭部,麵部以及四肢上有許多不同程度的損傷,應該是在遇害前形成的。
另外,屍體的臂部和腹部被割掉,這兩處傷口是在受害者死亡後造成的。犯罪嫌人為什麼要殘忍地割掉受害者的軀體,他和死者有何深仇大恨下如此毒手?
秦仁傑對現場進行勘查後推斷:受害者和嫌疑人之間應該有非常親密的關係,因為某種原因嫌疑人殺害了受害者,並割掉了受害者的軀體泄憤。
偵破浮屍案,必須先找到屍源,而發現屍體的林河,隻是嫌疑人拋屍的地方,根本不是第一現場。
秦仁傑提取受害者的指紋,通過林河警局指紋數據庫的指紋比對,確認了受害者的身份。
受害者名叫羅美娟,林河人,曾經因為一起尋釁滋事案在警局留下了指紋。秦仁傑確認了受害者的身份後,立即對她的社會關係展開偵查。
秦仁傑從偵查中發現:羅美娟是一個性格暴躁,脾氣火烈的女人,她經常和彆人發生爭執,連自己的哥哥羅林也不放過,經常和羅林吵架,有時候還大打出手。
在案發前不久,羅美娟又和羅林吵了一架,從那以後,羅美娟的鄰居就再也沒有見過她,難道是羅林殺害了自己的妹妹?
秦仁傑立即去羅林家調查,發現他家距離林河邊隻有五百米的距離,符合殺人拋屍的條件。
羅林見有警察來找他,臉色不悅地問秦仁傑:“你們來我家乾什麼?”
秦仁傑說:“調查你和羅美娟的關係?你們兄妹是不是關係很緊張?經常吵架?”
羅林:“我和她之前確實吵架打架,不過自從幾天前吵了一架後就沒再聯係了。她要是犯了什麼事,你們彆來找我。”
秦仁傑:“你妹妹已經遇害了,你不知道嗎?”
羅林愣了一下:“什麼?她遇害了我真不知道?我剛從省城長安回來,不曉得她遇害了。”
秦仁傑:“你妹妹有相好的男人沒有?”
羅林:“有。我記得她之前有個男朋友叫左國建,上次我們吵架要打起來時,還是左國建把她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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