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昕木然地站在原地,嘴唇被牙齒死死地咬著,掌心被按出幾個深深的月牙,都毫無所覺。
她看到自己身邊的那幾個女生,齊齊後退了一步,好像要和她劃分界限。
她看到老師看她時,那失望又厭惡的眼神。
她不用轉頭都知道,圍在辦公室外麵偷看情況的同學,一定會露出異樣的目光。
她甚至覺得自己聽到了他們的竊竊私語的聲音。
一想到她的事情很快就會被傳開,然後所有人都知道她賊喊捉賊,偷彆人的錢,還誣賴失主是小偷,她就覺得自己在這個學校已經沒有了立足之地。
可當她聽到那個孤兒院的院長說,不接受她的道歉,說要讓警察秉公辦理,才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她不想當著這麼多同學老師的麵,被帶去警局,那樣的話,她以後還有什麼臉來上學!
想到這兒,她也顧不得其他,直接對著阮晴道歉。
“阮晴,我就是和你鬨著玩的,我知道錯了,我保證下次一定不和你鬨了,你原諒我這一次,好不好?”
奈何擋在阮晴的身前,看著道歉一點都不誠懇的王昕,聲音不大,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力量,“我說過,現在道歉晚了。”
說完又看向警察,“警察同誌,她在公眾場合搶劫一千元錢,還汙蔑我家孩子是小偷,對我家孩子的名譽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
警察低咳一聲,才開口說道,“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搶劫行為,不負刑事責任,不會有案底,但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搶劫行為,屬於犯罪行為,哪怕案底被封存,但仍屬於有案底的情況。”
聽到留案底,王昕的媽媽立刻急了,她推搡了一下女兒,然後對著警察據理力爭,“她們就是同學之間鬨著玩,有什麼誤會說開了就好,這怎麼能扯上搶劫呢!”
“鬨著玩?未經他人允許就私自翻人的背包,將彆人的錢強行占為己有,這不是搶嗎?搶了錢還反過來汙蔑彆人是小偷,你管這叫鬨著玩!”
奈何看向警察,“我作為報警人要求警方務必對實施搶劫和汙蔑行為的人,進行嚴肅查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我家孩子的合法權益。”
“你這個人怎麼這樣啊,她還是個孩子,你有必要這麼斤斤計較、不依不饒嗎?”
一旁的老師看了一眼王昕的媽媽,心中暗暗搖頭,覺得這家長太不明智,在這個節骨眼上,她不想著說些好話來緩解緊張的局麵,反而指責對方,這分明就是把事情推向更糟糕的境地。
她又看向一旁淚眼婆娑的王昕,想到她之前理直氣壯地跑到自己這裡,顛倒黑白地告狀,隻能說,如今鬨到這般地步,都是她咎由自取。
雖然不想管這檔子事,但王昕畢竟是她班裡的學生,事情鬨太大,對學校、班級以及她這個班主任而言,都不是光彩的事。
於是看向奈何,“阮晴媽……哦,不對,是院長,今天的事情確實是王昕做得不對,你看這孩子哭的,想來也認識到了錯誤,讓她給阮晴道個歉……”
“老師,道歉的機會,我給過她了,是她自己不珍惜。”奈何說完將阮晴拉到自己身旁,示意老師看看阮晴,“我家孩子的眼睛都哭腫了。”
一旁的黃鴻飛和李穎,同時在心中腹誹,論哭這件事,沒有人比得過阮晴。
老師看著阮晴那像兔子一樣的紅眼睛,也不好再拿王昕哭來說事,於是又提議道。
“你若是覺得道歉沒有誠意,就讓她寫道歉信,貼在學校公告欄上,可以嗎?”
“老師,我理解你為人師,想保護自己學生的心情。但犯錯就必須承擔相應的後果,未成年不是她犯罪的保護傘。她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若是今天讓她道個歉,事情就翻了篇。她覺得犯錯的成本很低,下次不僅會重蹈覆轍,還有可能更加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