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強國之法,以耕戰為本,可成秦之霸業。
大秦能有今日,商君之功能占泰半。
然,成也商君,敗也商君。
此法不可持久!”
呂不韋心中一動,終於來了興趣,認真的聽著喬鬆的言論。
商君之法的缺陷,喬鬆向老師荀子詳細聊過,如今隻不過是舊事重提而已。
在秦國,呂不韋是第一次聽到如此旗幟鮮明的反對商君之法的,而且還是出自王上最為寵信的王族公子之口,是以聽的極其認真。
喬鬆跨越兩千年的見識針對商君之法的分析,很多都是呂不韋都沒想到的,這讓呂不韋大為吃驚。
可讓他更加吃驚的,還是喬鬆接下來的一句話
“商君法之不足,喬鬆深知,父王亦深知。”
這話大出呂不韋意料。
他以呂氏春秋撼動國法,試圖改變自商君以來嚴苛之秦法。可王上以各種手段抗拒此事,重申商君之法不可變,逼得他不得不自請致仕。
如今,卻聽到了王上也不讚同商君之法。
這話讓呂不韋心中不由得生出了荒謬之感,好像上天給他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
“故此,父王有了往韓國一行之舉。”
呂不韋皺眉,想到了喬鬆剛才羅列出來的諸多學說“王上欲行韓非之學說?”
“尚未有定論。”
“為何不是老夫之春秋?”
“喬鬆曾觀父王與李斯師兄論治國之道,師兄曾有一番言論,喬鬆認為其頗有獨到之處。”
李斯曾與嬴政討論三種治國之道——荀子之道,呂氏春秋,以及韓非之法。他對荀子之道的看法與喬鬆相同,都認為其是外儒內法,當屬新法家。
呂氏春秋采六百年為政成敗得失,以王道統合各家治國學說,以義兵,寬政為軸心,宗旨在於緩和自商君以來之嚴苛秦法,使國法平和,民眾富庶。
看似荀子與呂氏春秋相同,實則二者有著極大地差彆。
荀子之學說法治為主體,王道儒政潤之;而呂氏春秋則不然,此書以王道為主乾,法治隻是王道用來統治天下的工具之一。
最後則是韓非之學說。李斯認為,韓非之學說與傳承自老派法家,唯法是從,法製至上。隻是,韓非的學說在老派法家之上有更進一步發展,構造了一個更加完整而宏大的法家學術體係。
“喬鬆周遊列國的時候,曾遇到過一個案例
韓地有一農人,與母親相依為命。然天佑不測風雲,其家中老母不幸患病,農人無錢以請醫者,於是便行偷盜之舉。
農人盜人財貨,卻被主人家拿下,告之於府衙。
鄰裡為其求情,稱其人為人老實孝順,常有善舉。且偷盜之舉實乃事出有因,請府衙酌情減罪。
若此案交由文信侯處理,該當如何?”
呂不韋眉頭緊皺若此事發生在秦國,依秦法,盜竊當罰重金。可既然其人無財以治愈母親,便隻能罰為刑徒。
秦法有言,盜人財務,當處罰金。若超過二百二十錢,罰為刑徒;若超過六百錢,當處以發膚之刑,並發配徭役。
可如此一來,那老婦人怎麼辦?一旦罰為刑徒,老婦人孤苦無依,且重病纏身,隻有死路一條。
那麼,將農人釋放嗎?此舉當然不可,如此一來,盜竊者得不到懲罰,天理何在。可不放,其老母必然會死。這卻與呂不韋一直主張的仁政不符。
“公子之見,該當如何?”
喬鬆答道“若喬鬆來判,當罰為刑徒。但喬鬆會出私財,以救助其母親。”
呂不韋眉頭擰成了疙瘩,對於這樣的處理並不滿意。
“法之一道,大仁不仁。法即為法,偷盜便是偷盜,沒有情有可原一說。
而其母親孤苦伶仃,病患之軀,府衙發配其子坐視老夫纏綿病榻而死,是為不仁。故此,出私財救助,乃是仁義之舉。
若依法家之言,子罰母亡,不算錯,不講人情。
若隻一味強調仁政不顧其他,釋放其子,母子二人或可存活。
然,恐日後有人效仿,此乃亂國之舉。千裡之堤毀於蟻穴,不可為也。”
“放諸商君之法與呂氏春秋亦是如此。故此,喬鬆學荀子。”
荀子?
呂不韋怔了一下,想起了先前那句法為綱,王道為輔,仁義雜之。旋即,他的臉上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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