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不能言狀的東西會藏匿心底悄悄成長,將來的某一天必將影響人的思想,將人推向萬劫不複的深淵。
從廣莉自殺到小霞自殺,再到大耳被殺,我們經曆的生與死比常人多太多了,但我們至今都沒有對這些事情進行過探討,隻是默默地獨自忍受著,我們是不是過於忽視自己的心理健康了。……子霏,我不想你受到傷害,有什麼事你應該及時告訴我,千萬不能一個人死撐著。”
漁子霏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依舊是表情麻木但目光深邃的樣子。是我的安慰話太糟糕了還是說我搞錯方向了?再試試吧。
“還記得陳廣莉的寵物犬嗎。賓果被周昌明他們以浪費糧食為由強行奪走了生命,但其實每日剩下的飯菜就足夠養活好幾條寵物犬。”想到被丟下樓的物體,好像沒有看到人的骨骸在飯堂周邊耶,和實驗樓的情況簡直如出一轍,真是奇怪得很。稍微走了一會神,回過神來我繼續說“有些生命,我們沒有奪取的必要。隻因一己私欲就肆意剝奪無辜生命的行為是可恥的,可恨的,無論此種生命是高貴的還是低賤的,通白講,我不反對彆人吃狗肉,但我反對以取樂為由對狗隻進行虐殺;而有些生命我們必須奪取。像現在的環境,我們唯有將流浪狗趕儘殺絕才能保證自己的生命,那就沒有猶豫的必要,儘管看起來很殘忍,但弱肉強食的社會本就如此,我還沒有幼稚到認為解決這麼大的麻煩不用作出殘酷的決斷。
至於麵對不同的生命,具體要做如何選擇很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衡量,舉個極端的例子洞穴內有兩人,必須殺掉其中一人另一人才能活,殺還是不殺。如果在洞穴內殺人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也不會被曝光受到道德的譴責,為了自身的生存,殺還是不殺。我不懂什麼大道理,如果其中一人是我,我不會殺掉另一人同時不願被另一人殺掉。對我們有危害的生命要不要扼殺掉取決於自己是否把自己當人來看。即使沒有了法律和道德的約束,我還是我,我認為我還是人,不是血腥的動物,那麼有些生命我是沒有資格和權力去剝奪的。”
好像有些說不明白啊。我撓了撓頭,隻感鬱悶。
“如果是在合法的框架下,要扼殺掉的生命對自身沒有危害但……是一種累贅呢?”
“合法的?”
是我想的那個嗎?
“噢,已經很晚了,趕快完工去吃飯吧。”
漁子霏似乎不想讓我深究下去。
“讓我下去幫你吧。”
“不用。你在車上幫我警戒就行了,不準下來。”
潑灑完最後一個角落,終於可以大聲地宣告消殺工作完成了。我的腰像被車撞了一樣,疼得厲害,很吃力才能直起身子。叉著腰想用力呼吸,但空氣中儘是消殺液的味道,是熟悉的味道,過去和漁子霏一同從操場運動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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