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警察同誌,這兩人絕對是倒打一耙。我也沒想到他們是這樣的人啊,竟然會去做犯法的事,可是這事和我沒關係啊,我沒見過他們人啊。”
“警察同誌,你們一定要好好查清楚,這兩個人為什麼要賴我頭上,他們肯定是覺得我沒幫他們找工作,對我懷恨在心,所以現在把屎盆子扣我頭上,倒打一耙。”
袁寧的狡辯,讓人無可奈何,十分棘手,導致進展變得緩慢,或者可以說沒有進展。
袁寧的身上有好幾個身份在,什麼區政協委員,xx商會理事等等。
把他傳喚到警局,最多也就隻能待個一天。
這才到了警局沒半天,就已經有幾個人,把電話打到了那個警察局長辦公室裡詢問是怎麼回事了。
現在隻是傳喚調查的階段,還沒有達到直接判定為嫌疑人。現在這樣的調查可能直接熄火了,教唆這個罪,有點不好定義為主謀,他們手頭的證據隻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警察同誌,你們說我指使他們二人行凶?那請問我是怎麼指使的,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指使的。”
“袁福和袁森已經交代了,你給了他們二十萬去行凶。”
“我給他們二十萬?”
袁寧裝作不可思議的樣子,詫異的問道。
“我會給個不熟的人二十萬嗎,我可沒那麼大方,再說怎麼證明這二十萬是我給的呢?”
袁寧的反問咄咄逼人,反倒讓錄筆錄的警察有些啞口無言。
陳局長有些頭疼,感覺他們這次的傳喚有些草率了,證據鏈不太夠,對方這素質又有點高,到時候可能就是疑罪從無。
當即給王奮和劉偉他們發了個信息,告訴了這邊的情況。
隻能把袁寧留在警局一天,沒有關鍵的證據,可能就隻能乖乖把人放了。
“陳局長,你問問那兩人,有沒有偷偷拍了什麼視頻或者錄音?隻要他們有,我出錢買。”
“該審的都審過了,他們能交代的都交代了吧?”
陳局長有些質疑,現在的嫌疑人心理素質這麼好的嘛,還能藏一手。
“不知道,試一把吧,說不定有呢。”
“行,那我去審審。”
陳局長隻能自己出手,再去審一次袁森。
經過“提醒”,還真有。
袁森交代,那天袁寧來的時候,他偷偷拍了張照片,但是後來他給刪掉了,所以他也以為自己是沒啥證據了,就沒說出來。
刪掉了,這好辦啊,隻要你這手機沒被弄的稀裡嘩啦,時間過長,數據恢複還是有希望的。
當下,陳局長馬上叫來局裡的技術人員,把袁森的手機照片抓緊恢複,必須在袁寧的傳喚時間到期前給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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