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商票
郭翀點頭“是,微臣曾有幸目睹天顏!”
朱元璋指了指臉色鐵青的馮勝“他呢?”
“微臣知道,是宋國公。”郭翀麵色板正的回答。
馮勝這下子有些麵子掛不住了,氣呼呼的道“你這死心眼的書生!”
他本身就是埋怨,結果郭翀有些較真的道“下官並非死心眼,而是手持利劍,不敢徇私!若手持法律利劍還徇私於官僚士紳,那豈非官官相護?”
“你這……。”
馮勝梗著脖子,有些僵住了。
朱元璋不免有些受到震動“好一個手持利劍!”
“依法治國,難道有什麼問題?”
郭翀點頭“是的陛下,晉王殿下也是如此說的。”
“將你手裡的書本給咱。”朱元璋說道。
郭翀將手裡的冊子遞上。
這一本漠南行省的臨時行政法律文書,其中的法律文本其實書寫的並不多,因為這是民事法,而非刑法跟憲法。
其中也大多都是一些處理民事糾紛的條規。
比如損壞公物罪、惡意造謠罪、強買強賣罪等等。
其中凡是涉及到侵犯財產數目過大,或者造成影響惡劣的,全部要拉去挖煤。
這個年代挖煤不比後世,這個年代挖煤是在露天煤場裡麵用鑿子敲煤塊,然後自己拿著扁擔挑,每天要完成三十石的數額,完成就可以休息。
如損壞公物達十貫以上,經由所屬人報案並且判決,除賠償款項以外。被告將會於東山煤場義務勞工一旬,也就是十天。
十天時間,每天三十石煤,合計三千六百斤。
這個處罰方式相比較於錦衣衛的手段,那簡直是被親娘抱在懷裡,溫柔到了極點。
但是關鍵在於!
既教育了犯人,又創造了利益。
朱元璋越看越覺得是這麼一回事。
等到幾人走出了衙門,朱元璋才回過神來。
“馮老二。”朱元璋招呼了一聲。
馮勝湊上來“皇爺,啥事?”
“去,把罰款交了。”朱元璋抬手指著一旁的繳納罰款的窗口。
馮勝的臉頓時委屈了一些,隨後撓著頭,從懷裡掏出兩根金條“老爺,咱就這個玩意,這拿去交罰款……。”
這時候,樸不成走了出來,從懷中掏出一張紙質的票子遞給馮勝,輕聲道“公爺,用這個!”
朱元璋皺眉看著樸不成手裡的東西,問道“這是啥?”
“老爺,這是商票。”
說罷,樸不成從懷中掏出一疊。
“這是在城中通用的商票,憑借商票可以在興國商會總會兌換等價的銅錢!數目以一百錢、五百錢、一貫為單位。這就是最小數額的百錢票。”
說完,將商票遞給了朱元璋。
朱雄英也好奇的湊過來,隨後一臉驚奇,道“祖父祖父,這上麵咋會有你?”
果不其然,朱元璋也發現了這一點。
這鈔票上,居然是自己的畫像,而且畫的相當逼真。
濃眉大眼,國字臉,臉型輪廓分明。
他立馬想到了自己之前跟太子定下的國策,大明寶鈔。
寶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