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號的時候……”蝴蝶聽到宋建彬的問話,還猶豫了一下,她不太想回答宋建彬的問題。
因為這些天,她也在一些電器店裡看過電視,特區台有放過他們特區發生的一則新聞。
在特區重點開發的一塊地上,挖出了一具屍體。
同誌們還公開屍體的照片,雖然眼睛蓋住了,可是她不會忘記這張臉。
那是龔建文。
她跟他有過交集。
她不知道怎麼跟這位同誌說這事。
“看你這樣子,我就知道,你一定是認識龔建文的,我們已經問過彆的人證了,他們說,你們之前就跟龔建文有過交集,你最好從實招來,不要有所隱瞞,否則誰都救不了你們。”
宋建彬半勸導半威脅地對蝴蝶說道。
“可是又不是我們害死他的,這事跟我們無關。”
蝴蝶一聽宋建彬的話這麼嚴重,她自己也跟著緊張起來。
“不是你們殺的,你們怕什麼,我們同誌又不是專門冤枉人的,你隻要實話實說,隻要你們沒有犯罪,誰都不能抓你們,快說,你在這個月的16號,都做過什麼事?”
宋建彬已經從她的言談中確定,她一定是知道什麼跟龔建文的死有關的事,所以他要讓蝴蝶把她知道的事,都了說出來。
“好,我說,不過你得跟我保證,你不能抓我們,他的死跟我們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蝴蝶終於決定把自己知道的跟宋尋夢說了,隻是在說這事之前,她還想要宋建彬的一個保證。
“好,隻要龔建文不是你殺的,我跟你保證,這事你不會受到牽連。”
宋建彬保證著,而他的話,也是有技巧的。
他答應蝴蝶,不會抓她,但這是建立在蝴蝶沒有犯罪的情況下。
她要是犯了罪,他還是會抓她的。
這是他身為一個同誌應儘的義務。
“那我就說了。”
蝴蝶這才開始說自己從16號經曆的事。
“那天我們剛吃了晚飯,正走在大街上無聊得很,就看到有一個小女孩很委屈地走在街上,還眼巴巴看著周圍的小攤,我們就覺得她一定很好欺服,我們就把她給抓住,想逗她玩,她越是害怕,我們就越是覺得好玩。
誰知道,我們正玩的起勁的時候,龔建文來了,他讓我們放了小女孩,我聽他口音就知道他不是本地人,我們才不會怕他。
沒想到這個家夥功夫還不錯,把狐狸和海哥都打得無力招架,最後我們也就隻能放放狠話,就走了。”
“你們確定事後沒有去找過他的麻煩嗎?”
宋建彬現在聽蝴蝶說的這些口供,是能中小女孩對得上的。
而小女孩也說過,他們這些混混後來可是對著龔建文一放了狠話才走的。
他們這些在街頭混的小混混們,最是好麵子,龔建文讓他們吃了癟,他們會不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