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顯見彭想玲說完了,立刻來補刀,“小玲說得對,你家時在人的不喜歡她,我看你的樣子,你也不像是有多有錢,就你那一個月的工資,都不夠我一頓飯錢。
你還想跟我搶小玲,你想都不要想了,還是放手吧,不然被人看不起的,就隻有你一個人而已。”
“原來你是看上他的錢了?”
鄭安華這才意識到什麼,他上下打量著洪世顯,看穿著,確實是有錢的樣子。
所以彭想玲是因為他比自己有錢,所以才要跟自己分手,去跟他在一起嗎?
她原來是這樣的人?
“我不僅是看上他的錢了,我也看上他的人了,他對我就是比你對我好,他對我這麼好,我不可能不跟他在一起。難道讓我跟你在一起,狂街連大商場都去不了,看電影都不能坐包廂嗎?”
彭想玲見鄭安華還想苦苦糾纏,她立刻不悅道。
“彭想玲,我對你也不錯,難道就比不上他嗎?你還沒跟我分手,就跟他在一起了,你還有沒有良心?
這些年,你跟我處對象,你要什麼,我不給你,就因為我家不給你買房子,你就不跟我在一起,可是我們家給你的開的條件也不差,你還不滿足,還要拋棄我?”
鄭安華隻覺得天都塌了。
他對彭想玲這麼好,全家老婆喜歡她,自己也還是站在她這一邊,為他跟自己家裡換取更好的條件。
可是她竟然轉身就跟這個有錢人在一起了。
她是真的看上對方的人嗎?
是對方長得也確實比自己帥一點。
也比自己有錢。
可是凡事都應該有個先來後到吧。
他們不隻是還在處對象,他們都要結婚了,她竟然一點先兆都沒有的,就去跟彆人好了。
那自己這段時間的付出又算什麼?
好不甘心啊。
“你能滿足我什麼啊?逛街不敢去在商場,吃飯不敢去大酒店,連讓你家給我買套房子,你都做不到,結婚就隻給我幾百塊,你知不知道,幾百塊,都不夠我男朋友吃一頓飯。
你就想用他的一頓飯錢,把我娶回家去?你想得也太美了。”
“就是,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上看看你這副窮酸樣,你哪一點配得上我的小玲。
她隻有跟我在一起,才會快樂,跟你,你隻會讓她受苦而已。你根本就給不了她任何幸福。”
洪世顯也跟著嘲笑鄭安華。
這個時候,他要做的就是刺激鄭安華,讓他覺得倍受屈辱。
隻有這樣,他才會清醒。
才會知道,彭想玲是什麼樣的人。
“你以為你就能給她幸福吧,你不過是比我有錢而已,你再有錢,你能比我妹夫有錢嗎?”鄭安華不想在洪世顯麵前露怯。
從能把蕭國峰搬了來。
這直接把洪世顯給整不會了。
他確實沒有自己峰爸有錢的。
現在他花的錢,也是他峰爸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