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再長安城住上幾天的。
圖紙的事情,拖上幾天就拖上幾天吧
回到家裡坐在書房裡,李複還在想,親事,雙方這就算同意了?
下一步該怎麼做?是不是應該找人上門交換名帖提親什麼的?
李複開始在書房裡找書。
這事兒,他沒什麼研究,一點經驗都沒有啊。
但凡自己不僅僅隻會口嗨,上輩子早就結婚了。
去年皇帝頒發詔書,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喪妻達製之後,孀居服紀以除,並須申以婚媾。
實際上這一份詔書是鼓勵寡婦再嫁的,但是詔書中也的確是規定了男女成親的年紀。
一紙詔書,也是想要通過自由開明的婦女政策,提升人口數量,恢複發展與社會生產
聽說李韶二八年華,也是到了議親的時候
也難怪宮中的三位這般著急,自己再磨嘰下去的話,可能好端端的一樁緣分,真就要錯過了。
難怪乎當初老白,白居易說,貧為所棄,富時為所趨,紅樓富家女,金縷繡羅襦,見人不斂手,嬌癡二八初,母兄未開口,言嫁不須臾。
世家大族,富門少女,十六歲剛過,都不用父兄開口,就有大把的人求娶。
太上皇說的也沒錯,英國公家但凡放出一點風聲來,門檻都能被踩爛了。
在他們看來,自己這算是截胡撿便宜了。
思來想去,李複也想明白了,自己跟英國公的女兒的這樁婚事,宮中是十分滿意的。
如今朝堂之上,房玄齡杜如晦等人,甚至包括魏征,都想要與山東士族攀婚
六朝望族仍在,其不與庶族通婚。
權貴結交的仍舊是權貴,權貴的孩子,將來還是權貴。
而這種情況,是皇帝最不想要見到的。
李複終於在書架上扒拉出一本風俗誌,坐在椅子上,翻看著。
當看到婚嫁風俗之後,一個忍不住,直接“臥槽”了出來。
感情這年頭娶媳婦,是真不容易!
隋時,上承魏晉南北朝,婚姻論財之餘風,這股風,估摸著也是刮到了現在。
唐承隋朝,如今是唐初,風氣與前隋,那都是大差不差的。
財婚,怎麼個意思呢?就是流行以收取大量錢財來作為男婚女嫁條件的風俗。
再往後翻,再風俗誌內也見到了什麼“女適他族,必多求聘才”,“事須求貸,便托假故,遠投親知,涉曆江淮,自秋及夏,,貸得錢百萬完婚”。
李複無奈苦笑。
高聘禮,這還真是“自古以來”。
不過,這也是高門大戶之間的通婚,尋常小老百姓家,必定不是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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